2022年3月22日,国际财务报告理事会(IFRS Foundation)下属的国际可持续性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吸收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建议,并纳入了基于可持续核算准则委员会(SASB)行业分类准则形成的各行业指标,旨在为全球市场提供更加可比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标准,供金融市场就报告主体面临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及其管理情况做出评价。
ISSB的征求意见稿整合了多个国际可持续机构所制定的框架和准则,其中,TCFD的建议是其主要参考来源和核心框架。但ISSB的意见稿和TCFD的建议之间也存在一些差异,ISSB也就具体异同比较专门发布了文件。例如,ISSB要求实体企业披露所有的范围一、二和三排放,但TCFD只要求披露范围1和2的排放,仅在适当的情况下,要求范围三的披露。
过去,ISSB的姊妹机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IFRS)对我国乃至全球的会计准则都产生了重要影响。鉴于IFRS的国际影响力以及近期我国财政部、证监会和香港金管局对ISSB工作的积极表态,预期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也将参照ISSB的准则制定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和气候信息披露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