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一直在打击ESG不当行为等“洗绿”行为,例如,SEC对德意志银行子公司DWS在ESG投资流程错误陈述的处罚,对高盛集团资产管理部门ESG共同基金启动调查。2023年9月20日,SEC通过了《投资公司法》“命名规则”(Names Rule)的修正案,以防止出现误导性或欺骗性的投资基金名称,比如名称里含有ESG。
修订后的“命名规则”要求,若注册的投资公司名称体现专注于某种特定类型的投资,则必须将至少80%的资产价值用于这些投资(即“80%投资政策”)。另外,修正案中还增添了以下要求:1.基金至少每季度评估其投资组合资产在“80%投资政策”下的处理情况以及具体的时间框架(通常为90天),以便在基金偏离“80%投资政策”时调整后恢复合规;2.强化招股说明书中对基金名称中的术语披露要求;3.关于遵守名称相关监管要求的额外报告和记录保存要求。
除美国以外,近年来,其他国家监管部门也愈发重视“洗绿”问题。2023年7月,德国银行监管机构(BaFin)通过并发布了可持续金融战略,重点防范“洗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