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1日,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公布《可持续金融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可持续金融中心的地位、支持亚洲以及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愿景,并为实现这一愿景制定了具体的目标与措施 。该行动计划包括四个方面的八大目标,涉及银行业净零排放、外汇基金投资、可持续发展融资平台、可持续信息披露以及能力建设。
在银行业方面,行动计划提出所有银行在2030年或之前实现自身营运净零排放、2050年或之前实现融资净零排放的目标;以及所有银行提升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透明度,以更好地落实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公布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以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即将就气候相关财务风险发布的第三支柱披露框架。
在外汇基金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外汇基金投资组合在2050年或之前实现净零排放、2030年或之前将外汇基金股票组合的加权平均碳强度(WACI)在2017年水平上下降67%的目标;以及设立针对亚洲低碳转型的专门基金的计划。
在将香港打造为亚洲以至全球的首选可持续发展融资平台方面,金管局将通过资助、市场推广等方式,鼓励更多有融资需求的机构,特别是来自内地及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机构,利用香港筹集可持续发展资金,以期达到在香港发行的债券中至少三分之一是可持续债券的目标。
在可持续信息披露方面,金管局将为银行及其客户提供更丰富的气候披露相关工具,并与行业组织合作提供相关培训,让可持续信息披露更具包容性;金管局自身也将按照最新的全球标准,做出更高质量的可持续披露。
在能力建设方面,金管局一方面将联同相关培训机构和专业团体为香港的金融从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可持续金融培训项目和课程;另一方面将增进与其他地区监管机构的知识共享,推动新兴市场及发展中经济体的可持续金融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