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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digm Shift in Sustainability Information Assurance: From “Verifying Facts” to “Evaluating Processes”

摘要: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强制化趋势使独立鉴证需求激增,然而传统财务审计以“验证事实”为核心的逻辑在应对可持续信息中的估算数据、前瞻性信息和复杂价值链场景时面临根本性困境。本文提出,可持续信息鉴证正在经历一场从“验证事实”到“评价过程”的范式转换。这一转换并非对传统范式的简单替代,而是在承认可持续信息特殊性的基础上,将鉴证的核心关注点从“报告数字是否等于真实值”转向“信息生成过程是否合理、透明、可问责”。本文系统分析了范式转换的制度背景、内在逻辑与理论内涵,比较了两种范式的核心差异,论证了过程鉴证范式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其边界,并提出了一个分层整合的实践框架。本文认为,这一范式转换对于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的完善、鉴证实践的改进以及可持续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可持续信息鉴证;范式转换;验证事实;评价过程;过程鉴证;可验证性边界


一、引言

可持续信息披露正在经历从自愿到强制的历史性转变,强制可持续信息鉴证亦成为发展趋势。但可持续信息鉴证的实践正面临深层次的困境,传统财务审计以“验证事实”为核心的逻辑,在应对可持续信息中的估算数据、前瞻性信息、复杂价值链数据和多维社会影响指标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这一困境催生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可持续信息鉴证是否需要一套不同于传统财务审计的逻辑范式?越来越多的实务界和学术界声音开始主张,鉴证应当从“审计数据点”转向“审计过程”。有观点尖锐地指出,“我们不会品尝流水线上的每一块饼干来判断它是否安全”,食品安全依赖的是系统层面的控制,碳会计也应该以同样的方式运作——聚焦于计算过程和控制,然后测试最重要和高风险的项目。这一差异反映的是可持续信息鉴证哲学的更深刻演进。

本文旨在系统论证可持续信息鉴证正在经历的这场范式转换——从“验证事实”到“评价过程”。这一转换并非对传统范式的简单替代,而是在承认可持续信息特殊性的基础上,将鉴证的核心关注点从“报告数字是否等于真实值”转向“信息生成过程是否合理、透明、可问责”。本文将通过分析范式转换的制度背景、内在逻辑与理论内涵,比较两种范式的核心差异,论证过程鉴证范式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其边界,并探讨这一范式转换对准则制定、鉴证实践和学术研究的深远意义。

二、范式转换的制度背景

(一)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制度化进程

可持续信息鉴证范式的转换并非凭空产生,而是根植于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本身的演进。当可持续报告还处于自愿阶段时,企业提供的往往是叙述性的“最佳实践”描述,鉴证需求有限且标准模糊。然而,过去十年间,这一图景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2014年,欧盟《非财务报告指令》(NFRD)要求大型公共利益实体披露环境和社会信息,但报告总体上以原则为基础,鉴证实践参差不齐。真正的决定性转变始于2022年欧盟《公司可持续报告法令》(CSRD)的通过。CSRD通过扩大报告义务、在欧盟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ESRS)框架下引入结构化披露以及强制有限鉴证,将可持续信息从叙事性透明推向了监管合规。企业不再仅仅是“被鼓励”描述其环境绩效,而是被要求用证据来支持所披露的信息。

在我国,沪深北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4月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试行)》,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内的上市公司(如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50指数样本公司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前按照《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试行)》编制并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志着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强制时代的全面到来。与此同时,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同样快速推进。2024年11月,财政部会同九部委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准则》),标志着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拉开序幕。2025年12月,财政部会同九部委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标志着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建设从总体框架的设计迈向具体议题的纵深推进。2026年1月,财政部印发了《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试行)》(以下简称《鉴证准则》),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可持续信息鉴证的准则,共十八章228条,覆盖总则、鉴证目标和基本要求、业务质量管理以及从业务承接到报告出具的全流程技术规范。

(二)制度演进催生的鉴证需求特征

这一系列制度演进塑造了可持续信息鉴证的三个根本性特征。

第一,鉴证对象的多元化与复合性。与传统财务审计聚焦于货币化交易不同,可持续信息鉴证需要处理碳排放数据、水资源消耗、生物多样性影响、社会指标、治理信息等多维度的非财务信息。这些信息的计量框架远不如会计准则统一,企业在方法选择上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第二,数据的估算依赖性与不确定性。大量可持续指标不具备直接计量的条件,必须依赖模型、排放因子、活动数据或假设间接计算。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尤为典型,金融机构在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时面临的重要挑战就是依赖对手方数据来估算融资排放。

第三,前瞻性信息的激增。无论是气候转型计划、科学碳目标,还是情景分析、预期财务影响,都要求企业披露关于未来的信息。这些信息不是对已发生事件的描述,而是对尚未发生的事件的主观判断和估计。

正是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传统的“验证事实”范式遭遇了根本性的挑战。

(三)我国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的初步回应

值得注意的是,《鉴证准则》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这一趋势,准则确立了“合理保证+有限保证”的双轨保证程度体系,并且允许“对部分可持续信息获取合理保证,对部分可持续信息获取有限保证”的灵活组合。这种设计本身就暗示了对不同性质信息需要采用不同鉴证策略的认识。

同时,《鉴证准则》以风险导向为基础,要求鉴证人员识别和评估可持续信息中的重大错报风险。对于估算数据,这意味着鉴证人员需要评估管理层所用假设的合理性,评价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并对估算方法的选择和执行过程进行检查。这与我国准则确立的“全链条”体系相呼应——从信息披露到信息鉴证,构成完整的质量保障闭环。然而,正如本文将论证的,这些程序的有效执行需要一套超越传统财务审计逻辑的方法论支撑,而这正是范式转换的核心要义所在。

三、从“验证事实”到“评价过程”:范式比较

(一)“验证事实”范式的逻辑与局限

“验证事实”范式是传统财务审计的底层逻辑。在这一范式下,存在一个可被独立验证的“客观事实”或“真实交易”——银行存款余额可以与银行对账单核对,销售收入可以与发票和收款记录追溯,固定资产可以通过实物盘点验证。鉴证人员的任务是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判断报告信息与这一客观事实之间的一致性。

这一范式的有效性依赖于三个前提条件。其一,存在可追溯的原始凭证,形成从信息到凭证的线性验证路径。其二,信息的生成过程具有可复现性,不同的独立观察者使用相同的方法应当能够得出相同的结果。其三,信息的真实性可以通过与外部独立来源的比对来确认。

然而,在可持续信息鉴证的场景中,这三个前提条件往往难以满足。以范围三“已售产品使用阶段”排放为例:企业需要估算产品在整个使用寿命内消耗能源所产生的排放,涉及产品平均使用强度、用户行为模式、设备寿命、电网排放因子变化趋势等多个参数。这些参数大多不存在原始凭证——“平均使用强度”是对用户行为的统计推断,而非任何一张发票可以证明的事实;“设备寿命”是行业经验的概括,而非某一笔交易记录。在此情境下,如果坚持要求达到与银行存款核对同等的可验证性,鉴证将无法完成。

更根本的问题在于,“验证事实”范式假设存在一个可供对照的“事实”。但可持续信息中的许多核心指标——尤其是前瞻性信息和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中的基线状态——并不存在这样的客观事实。正如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发布的《国际可持续鉴证准则第5000号》(ISSA 5000)所承认的,估计和前瞻性信息基于对未来条件和事件的假设,这些假设所描述的情境尚未发生或无法被观测。要求验证一个不存在的“事实”,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

(二)“评价过程”范式的内涵与特征

面对上述困境,一种新的范式正在形成。“评价过程”范式将鉴证的核心关注点从“报告数字是否等于真实值”转向“信息生成过程是否合理、透明、可问责”。在这一范式下,鉴证人员不是试图去验证一个不存在的“真实值”,而是去评估企业是否建立了一个适当的信息生成系统,并按照该系统一贯地执行了信息生成过程。这一范式转换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三个层面的转变。

第一,验证对象从“结果”转向“系统”。在过程鉴证范式下,鉴证的首要对象不再是报告中的数字本身,而是生成这些数字的系统——估算方法是否经过了适当审批?参数来源是否经过了独立复核?计算过程是否留有可追溯的底稿?假设变更是否有明确的记录和理由说明?管理层是否定期对估算结果与实际发生数进行回溯比较?

第二,保证程度从“确定性”转向“合理性”。在传统范式下,鉴证结论追求的是对结果正确性的肯定(合理保证)或否定(无法表示意见)。在过程鉴证范式下,鉴证结论更多体现为对过程合理性的评价。如ISSA 5000所强调,随着不确定性的增加,鉴证的焦点从结果的简单验证转向对假设、方法和披露的合理性评估。结论的形式可以是“该估算所使用的方法符合XX准则的要求”,而非“该排放数值是准确的”。

第三,证据类型从“原始凭证”扩展到“过程证据”。在传统范式下,原始凭证(发票、合同、银行流水)被视为最可靠的证据。在过程鉴证范式下,过程证据——方法审批记录、参数复核日志、版本控制痕迹、假设合理性论证——获得了与原始凭证同等重要的地位。ISSA 5000要求鉴证人员评估证据的可靠性,并特别关注对标准和方法的描述,这是关于不确定性透明度的重要方面。

(三)两种范式的核心差异对比

为清晰地呈现两种范式的差异,本文从七个维度进行比较,如表1所示。

表1 两种鉴证范式核心差异对比

需要强调的是,两种范式并非互斥的关系。过程鉴证范式并非要完全替代“验证事实”范式,而是在传统范式失效或成本过高的领域提供一种替代性的鉴证逻辑。正如《鉴证准则》所体现的灵活设计思路——对不同性质的信息采用不同的保证程度——一个成熟的可持续信息鉴证体系应当能够根据信息的具体特征,在两种范式之间灵活切换、分层整合。

四、范式转换的内在逻辑与理论建构

(一)可持续信息特殊性与范式转换的必然性

范式转换的发生并非偶然,而是由可持续信息的三个根本性特征所驱动的必然结果。这种必然性具有内在的逻辑基础,而非仅仅是方法论上的可选路径。

第一,估算性。如前所述,大量可持续指标不具备直接计量的条件。温室气体排放估算需要依赖排放因子,生物多样性影响估算需要依赖替代指标和空间模型,社会类指标往往依赖间接推算。在这些场景中,不存在一个可以与之“核对”的原始凭证。如果坚持要求达到与银行存款核对同等的可验证性,结果只能是“无法验证”——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信息对决策没有价值。用户仍然需要知道企业的碳排放大约是多少、生物多样性影响大致在什么范围。面对这一矛盾,从逻辑上看,唯一可行的出路就是将鉴证的焦点从“数字的精确性”转向“过程的合理性”。

第二,前瞻性。可持续披露准则要求企业披露越来越多的前瞻性信息——气候转型计划、未来排放路径、情景分析结果、预期财务影响。这些信息不是对已发生事件的描述,而是对尚未发生的事件的主观判断。从逻辑上讲,“验证”一个尚未发生的事实是不可能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前瞻性信息应当被排除在鉴证范围之外。相反,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迫切需要对这些信息获得一定程度的保证,以评估企业的转型可信度。此时,唯一可行的鉴证策略就是对企业设定这些目标的过程进行评价:目标设定流程是否合理?所使用的情景分析方法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关键假设是否完整披露且内在一致?

第三,利益相关者多元性。与传统财务信息主要服务于投资者不同,可持续信息的使用者包括投资者、监管机构、非政府组织、社区公众等多个群体。这些群体的信息需求差异显著:投资者关注气候风险对财务绩效的影响,非政府组织关注企业的实际环境影响,监管机构关注合规性。在一个多元使用者群体中,鉴证的目标不再仅仅是“确保信息对投资者决策有用”,而是要在多重需求之间寻求平衡。这要求鉴证范式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不是用一种统一的“真实”标准去衡量所有信息,而是根据不同信息的特点和使用者需求,采用差异化的保证策略。

这三个特征共同决定了:可持续信息鉴证无法完全沿袭财务审计的“验证事实”逻辑。范式转换具有内在的必然性。

(二)过程鉴证范式的认识论基础

过程鉴证范式并非权宜之计,而是有着坚实的认识论基础。

从本体论的角度看,可持续信息中的许多概念不具有“客观事实”的本体论地位。以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中的“基线”为例——在没有企业活动的情况下,生态系统会如何演变?这个问题不存在一个可以通过观察获得的答案。基线是对反事实情境的构造,它的“真实性”不取决于与某个外部事实的对应关系,而取决于构造过程的合理性——是否采用了公认的方法论?使用的参数是否适当?假设是否清晰披露?在这种本体论框架下,“验证事实”是逻辑上不可能的,唯一可行的是“评价过程”。

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过程鉴证范式体现了从“符合论”真理观向“共识论”真理观的转变。符合论真理观认为,一个命题为真当且仅当它与客观事实相符合。在可持续信息鉴证中,这意味着报告数字应当等于真实值。共识论真理观则认为,真理是在特定社群中通过理性讨论达成共识的命题。在过程鉴证中,这意味着鉴证结论体现的是:在给定的假设条件下,在公认的方法论框架内,在可获得的最佳数据基础上,该信息是合理的。这种转变更符合可持续信息的不确定性特征。

从实用主义的角度看,过程鉴证范式更符合决策有用性的目标。用户真正关心的不是“排放数值是否绝对精确”——这种精确性本身就无法实现——而是“我能否信任企业提供的信息”。过程鉴证通过向用户展示企业建立了合理的信息生成系统、关键假设经过了审慎评估、不确定性被透明披露,来建立这种信任。

(三)可验证性边界:两种范式的整合框架

两种范式之间的张力提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在什么情境下应当采用“验证事实”范式?在什么情境下应当转向过程鉴证范式?本文认为,这一选择可以通过“可验证性边界”的概念来系统化。

可验证性边界是指在可持续信息鉴证实践中,估算数据从“能够被充分、可靠地验证”到“无法进行有意义的验证”之间存在一个连续谱,其中存在一个合理的分界区域。该边界由技术可能性(模型透明度、原始凭证可得性)、制度要求(准则的强制披露规定)、成本约束(验证资源投入)和鉴证方专业判断共同决定。

基于可验证性边界的范式选择决策流程如图1所示。该决策流程明确了范式选择的逻辑路径,为鉴证实践提供了清晰、可操作的指引。

图1 基于可验证性边界的范式选择决策流程

这一分层整合框架的价值在于,它避免了在两种范式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根据信息的具体特征和可验证性程度,在连续谱上定位适当的鉴证策略。这与《鉴证准则》所体现的“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思路高度契合。

五、范式转换的实践推进与核心挑战

(一)准则层面的演进

范式转换在准则层面已经呈现出清晰的演进轨迹。ISSA 5000是这一演进中的里程碑。作为IAASB响应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建议而制定的可持续鉴证准则,ISSA 5000适用于有限和合理的可持续鉴证项目。它明确认识到,估计和前瞻性信息不能以与历史信息相同的精度水平进行评估。随着不确定性的增加,鉴证的焦点从结果的简单验证转向对假设、方法和披露的合理性评估。ISSA 5000要求鉴证人员评价管理层所用假设的合理性,评估不确定性披露的充分性,并根据识别出的风险设计适当的程序。这些要求本质上就是过程鉴证范式的具体化。

ISSA 5000将于2026年12月15日生效。届时,ISAE 3410(温室气体排放鉴证)将被撤销,因为ISSA 5000的范围已经覆盖了温室气体鉴证业务。IAASB已经发布了多份实施指南,包括澄清ISSA 5000与现有准则互动的FAQ,以及分别针对有限鉴证和合理鉴证的业务摘录。

在我国,《鉴证准则》已经确立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的双轨保证体系。虽然目前定位为试行文件,采取自愿实施原则,但未来将随着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实施,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这一策略本身就体现了对“一刀切”鉴证方式的反思,为在不同情境下灵活采用不同的鉴证范式预留了空间。

(二)实务层面的响应与操作化示例

范式转换在实务层面同样得到了广泛响应。“验证过程而非数据点”已成为可持续信息鉴证领域的重要方法论主张。在范围三排放鉴证这一最具挑战性的领域中,这种主张尤其具有实践价值。要求对每一个数据点进行第三方验证是不现实的。更可行的策略是:建立文档化的、有版本控制的核算方法论;制定基于风险的鉴证计划,识别重要性阈值和证据最薄弱的环节;在关键控制点设置监控机制;在获取外部鉴证时,确保声明清晰注明所使用的软件或方法论、保证程度以及覆盖的版本和日期。

为更具体地展示两种范式在操作层面的差异,表2以“范围三已售产品使用阶段排放”为例,对比了关键鉴证要素下的程序差异。

表2 两种范式下范围三排放鉴证程序对比

这种实践导向与ISSA 5000的要求高度一致。ISSA 5000的案例研究表明,在对估计和前瞻性信息进行鉴证时,鉴证人员需要重点关注:确认预置条件、主题事项的适当性和标准的适用性;评估重大错报风险;针对有限和合理鉴证分别设计适当的程序;评价披露的充分性,包括不确定性和中立性;基于充分、适当的证据形成鉴证结论。

在我国,《鉴证准则》的发布为实务界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全流程、闭环式的技术规范覆盖了从业务承接到报告出具的各个环节,有助于提升鉴证工作的质量与可信度。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由独立第三方对可持续信息进行鉴证,有助于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的可信度与可比性,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信息使用者决策风险,引导资本更多流向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领域。

(三)范式转换的核心挑战与应对

范式转换并非没有挑战。最大的挑战来自用户期望与鉴证能力之间的“期望差距”(expectation gap)。正如ISSA 5000案例研究所指出的,期望差距反映了用户通常认为鉴证能够提供的东西与职业标准下鉴证实际设计提供的东西之间的差异。对于可持续信息,特别是估计和前瞻性信息,这一差距可能尤为显著,因为此类信息本质上较少基于客观、可观察的数据。如果用户将过程鉴证误解为对结果的背书,范式转换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加剧信息不对称。

这一挑战的应对需要两个层面的努力。在准则层面,ISSA 5000要求鉴证人员对这类信息的鉴证意味着什么保持透明,包括其范围和局限性。鉴证报告应当明确说明哪些信息是基于过程鉴证的,保证程度是什么,以及存在哪些局限性。在用户教育层面,需要持续地向投资者、监管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解释过程鉴证的价值与边界——它提供的是对信息生成过程的保证,而非对结果精确性的保证。

第二个重要挑战是过程鉴证可能被滥用的风险。企业信息生成过程可能被形式化,建立一套“形式上合规”但实质上缺乏有效控制的过程——例如,编制了详细的方法文档但实际执行时随意偏离;设置了审批流程但复核人并未真正履行审查职责。如果鉴证方仅检查文档而不测试运行有效性,对过程的鉴证就可能沦为“盖章合规”。对此,ISSA 5000要求鉴证人员在合理保证项目中执行控制测试,以验证控制活动是否实际运行且有效;在有限保证项目中,至少应执行询问和观察程序,获取对过程运行情况的初步了解。

第三个挑战是专业胜任能力的问题。过程鉴证要求鉴证人员具备评价估算模型、理解参数来源、检验假设合理性的能力,而这在传统的审计培训中并非重点。解决这一挑战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跨学科专家团队(包括环境工程师、生态学家、数据分析师等),开发专用程序工具箱,并对从业人员进行持续培训。

六、结论与展望

(一)核心结论

本文系统论证了可持续信息鉴证正在经历一场从“验证事实”到“评价过程”的范式转换。这一转换的核心逻辑可以概括为三个命题。

第一,传统财务审计以“验证事实”为核心的范式在可持续信息鉴证领域面临根本性困境。这是因为可持续信息具有估算性、前瞻性和利益相关者多元性等根本性特征,而这些特征与“验证事实”范式所依赖的“存在客观事实、原始凭证可得、不确定性较低”三个前提条件之间存在结构性错配。

第二,过程鉴证范式是对这一困境的合理回应。它将鉴证的核心关注点从“报告数字是否等于真实值”转向“信息生成过程是否合理、透明、可问责”,在验证对象、核心方法、证据类型、不确定性态度、结论表达方式等多个维度上与传统范式形成显著差异。这一范式转换具有坚实的认识论基础,体现了从“符合论”真理观向“共识论”真理观的转变。

第三,两种范式并非互斥关系,而是可以通过“可验证性边界”的概念实现分层整合。在可验证性边界之内,采用“验证事实”范式;在边界附近,采用混合范式;在边界之外,采用过程鉴证范式。这种分层整合策略既承认了两种范式各自的适用边界,又为鉴证实践提供了灵活的应对框架。

(二)对准则制定、鉴证实践与学术研究的启示

对准则制定者而言,范式转换意味着需要在准则中明确承认过程鉴证范式的合法性,并提供相应的操作指引。ISSA 5000已经迈出了重要一步,但关于过程鉴证的结论形式、报告披露要求和质量复核标准等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明确。我国《鉴证准则》已经在双轨保证体系和全流程规范方面奠定了良好基础,未来应在估算数据处理和前瞻性信息鉴证等领域进一步细化指引。

对鉴证实践而言,范式转换意味着鉴证人员需要超越传统财务审计的思维定式,学会在“验证事实”和“过程鉴证”两种范式之间灵活切换。这要求鉴证人员具备跨学科的专业能力,能够理解估算模型的逻辑、判断参数来源的可靠性、评估假设的合理性。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通过组建跨学科团队、开发专用工具箱、加强培训等方式,为范式转换提供能力支撑。

对学术研究而言,范式转换开启了一系列值得深入探索的问题。过程鉴证的理论基础是什么?过程鉴证的结论如何表述才能避免用户误解?过程鉴证的质量如何评价?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的过程鉴证实践是否存在差异?这些问题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化对可持续信息鉴证的理解,也将对审计理论本身产生反哺作用。

(三)范式转换的深远意义

可持续信息鉴证从“验证事实”到“评价过程”的范式转换,其意义超越了可持续信息鉴证本身。它反映了更广泛的制度逻辑变迁:在一个日益复杂、高度不确定的世界中,“确定性”和“精确性”不再是质量保障的唯一标准。在一个充斥着估算、预测和不确定性的信息环境中,建立对“过程”的信任,可能比执着于对“结果”的验证更具现实意义。

对于我国而言,这一范式转换恰逢其时。随着《鉴证准则》的发布,中国可持续信息鉴证体系正在加速构建。在这个体系构建的关键时期,明确范式转换的方向和内涵,有助于中国在全球可持续信息鉴证制度建设的大潮中,既吸收国际经验,又立足国情,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信息鉴证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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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试行)[S]. 2026.


作者:

王鹏程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

刘明辉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本文载于北大国发院《气候政策与绿色金融》季刊第十四期(完整版季刊链接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获取)。

本文版权为作者、北大国发院以及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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