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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与监管机构政策追踪 | 2023年6月-7月


 


2023年6月-7月政策追踪一览

1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正式发布首个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

2

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6月发布可持续金融一揽子计划

3

德国金融监管机构(BaFin)发布可持续金融战略,防范“漂绿”风险是重点之一

4

欧洲议会委员会表决通过《欧盟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修订法案关键条款

5

香港金融管理局开展银行业第二轮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工作

6

法国开发署开展保险行业第二轮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工作

7

澳大利亚财政部就强制性气候信息披露发布第二次咨询文件

8

英格兰央行发布气候转型计划,承诺2040年之前实现运营净零排放

9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首批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193只中国存量绿色债券清单


1.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正式发布首个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1]


关键词:可持续信息披露;气候信息披露;ISSB

2023年6月26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简称ISSB)正式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简称IFRS 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以下简称IFRS S2)。ISSB此前在2023年3月发布了两个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和建议,其后对征求意见稿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最终形成此次发布的正式文件。

IFRS S1旨在提供一套针对主体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整体要求,要求主体披露所有可合理预期会影响其发展前景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从而帮助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向主体提供资源的决策。IFRS S2要求主体披露可合理预期将对主体短期、中期或长期的现金流量、融资渠道及资本成本产生影响的有关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信息,以帮助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向主体提供资源的决策。IFRS S2适用于:一是主体面临的气候相关风险,包括与气候相关的物理风险,以及与气候相关的转型风险;二是主体可获得的气候相关机遇。无法合理预期影响主体发展前景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不包括在IFRS S2范围内。IFRS S1和IFRS S2的核心内容包括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四个方面。

IFRS S1和IFRS S2将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允许主体提前采用。IFRS S1同时提供了过渡性豁免,即主体在采用该准则的第一个年度报告期内:第一,无需披露可比信息;第二,允许在发布财务报表后披露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第三,允许仅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并仅在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范围内应用IFRS S1中的要求。

2023年7月,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宣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 Foundation)将自2024年起接替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工作。截至目前,中国香港、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等地区政府和国际组织已宣布采纳ISSB的可持续披露标准推进有关政策,可以预见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政府和组织采纳ISSB的披露标准。此前,中国财政部、证监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也积极反馈了对于征求意见稿的意见。2023年6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北京办公室正式揭牌,中国财政部表示会全力支持国际可持续披露标准的制定与推广应用。


[1] IFRS.ISSB issues inaugural global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s[EB/OL]. June 2023.


2.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6月发布可持续金融一揽子计划[2]


关键词:ESG评级;欧盟可持续分类目录;转型金融


2023年6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可持续金融一揽子计划,旨在强化欧盟的可持续金融框架。本次发布的一揽子计划重点放在ESG评级、欧盟可持续分类目录和转型金融三个方面。

关于ESG评级,欧盟委员会认为现在的ESG评级市场缺乏透明度,并计划提出一项立法条例,提高ESG评级活动的可靠性和透明度。该条例的提案将要求向欧盟投资者和公司提供服务的ESG评级提供商必须获得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的授权和监管[3]

关于欧盟可持续分类目录,欧盟委员会原则上批准了四个环境目标的八类行业35项经济活动的相关标准[4]。这四个环境目标是水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向循环经济转型、污染防治、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针对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目标的分类目录,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项修正案,为制造业、运输(包括航空)、技术和专业部门等6个行业的12项新经济活动增加了技术筛选标准[5]

关于转型金融,欧盟委员会针对企业、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出了一些发展建议,这些建议并不具有强制约束性。具体建议包括:企业或金融机构与投资者可以利用欧盟气候基准、欧盟可持续分类目录等已有工具,帮助企业建立可靠的转型目标和转型计划;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可以采用相对简化的转型金融评估方法[6]等。


[2] https://finance.ec.europa.eu/publications/sustainable-finance-package-2023_en#:~:text=Sustainable%20finance%20package%20The%20package%20shows%20how%20the,technologies%20and%20facilitating%20financial%20flows%20to%20sustainable%20investments.

[3]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52023PC0314.

[4] https://finance.ec.europa.eu/system/files/2023-06/taxonomy-regulation-delegated-act-2022-environmental_en_0.pdf.

[5] https://finance.ec.europa.eu/system/files/2023-06/taxonomy-regulation-delegated-act-2022-climate_en_1.pdf.

[6]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2023H1425.


3.德国金融监管机构(BaFin)发布可持续金融战略,防范“漂绿”风险是重点之一[7]


关键词:漂绿风险;可持续金融战略;德国金融监管


2023年7月,德国银行监管机构(BaFin)发布了可持续金融战略,并将防范“漂绿”风险作为重点之一。BaFin认为,“漂绿”会损害可持续金融市场中的信任和信心,是实现净零转型面临的最重大风险之一,因此BaFin要采取坚决果断的行动防范“漂绿”风险。

BaFin的可持续金融战略旨在支持德国的金融部门以及实体经济向净零转型,其中防范“漂绿”风险的主要措施包括要求金融机构与企业遵循欧盟的《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简称SFDR)以及《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简称CSRD)。

该战略涵盖的其他重点领域包括确保足够的风险监管、提供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可靠数据、环境相关金融风险的管理以及知识交流与能力建设。BaFin表示,该战略并不意图直接引导资金流向或推动ESG投资,而是确保金融机构具备足够的环境与气候风险管理,以及投资者可以基于自身的可持续偏好进行投资。


[7] Green Central Banking. BaFin to reign in greenwashing as part of new sustainability strategy[EB/OL].July 2023.


4. 欧洲议会委员会表决通过《欧盟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修订法案关键条款


关键词:保险业;转型计划;转型信息披露


为进一步促进保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促进可持续发展,增强其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能力,欧洲议会于2021年9月提出对《欧盟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Solvency II Directive)进行修改的提案[8]。2023年7月19日,欧洲议会经济和货币事务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该修订提案,与欧洲理事会及欧洲委员会的三方谈判将于同年9月开始。

与气候变化议题密切相关的关键修订条款包括强制保险公司进行转型计划披露以及放松对保险公司的资本要求。前者被认为是促进保险公司进行对可持续发展相关项目进行长期投资的有利举措[9];后者被部分人士诟病,认为其反而会鼓励保险公司投资气候风险较高的资产[10],[11]

[8] https://www.europarl.europa.eu/RegData/docs_autres_institutions/commission_europeenne/com/2021/0581/COM_COM(2021)0581_EN.pdf

[9] https://henrike-hahn.eu/de/pressemitteilungen/press-release-henrike-hahn-mep-the-greens-efa-on-the-agreement-in-the-committee-on-economic-and-monetary-affairs-on-solvency-ii-the-insurance-sector-is-becoming-greener

[10] https://greencentralbanking.com/2023/07/13/solvency-2-markus-ferber-eu-insurance/

[11] https://www.wwf.eu/?11345841/EU-Parliament-Regulation-of-Fossil-Fuel-Risks-for-Insurers-Falls-Short


5.香港金融管理局开展银行业第二轮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工作


关键词:气候风险;压力测试;香港金融管理局


在2021年首次气候压力测试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于2023年6月正式开展为期一年的第二轮气候压测工作,同时发布了《银行业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指南》(Guidelines for Banking Sector Climate Risk Stress Test)[12]。HKMA升级了其气候压测框架,在气候情景、资产负债表假设、分析方法和披露要求等方面均有改进:

1. 气候情景:除了NGFS情景提供的三个长期情景(2023—2050年)以外,增加了一个同时考虑气候因素和宏观经济下行因素影响的短期情景(2023—2027年),该情景更符合银行的战略调整周期;

2. 报表假设:不同于首轮工作的静态资产负债表假设,本次压测采用了动态资产负债表假设,允许银行在长期气候情景中按照这一假设调整其资产组合;

3. 分析方法:为进一步提高银行压测结果的可比性与可加性,HKMA统一了被测行业的关键财务指标假设,并要求银行按照国际行业分类标准(Global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tandard)进行行业分类。考虑到部分银行采用了中国国民经济分类标准,HKMA还提供了两种分类标准的转换表格;

4. 披露要求:相比于首轮压测,本次HKMA要求银行针对风险因素、行业板块和地理位置等,披露范围更广、颗粒度更高的数据和指标。

[12] https://www.hkma.gov.hk/media/eng/doc/key-information/guidelines-and-circular/2023/20230421e1a1.pdf.


6. 法国开发署开展保险行业第二轮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工作


关键词:气候风险;压力测试;保险业;法国开发署


法国开发署(ACPR)延续2020年法国保险行业气候压力测试工作,在2023年7月启动第二轮压测[13],并于7月19日发布详细指南文件[14]。本次压测基于前期工作成果以及保险业内的广泛调研,在以下两个维度进行重要的改进:

1. 气候情景与风险因素:本轮工作关注对保险行业尤为重要的短期气候灾害,因此在NGFS提供的两个长期情景基础上,增加了一个考虑当地短期物理风险因素(例如:法国干旱、德国洪水与意大利山体滑坡等)的短期气候情景(2023—2027年);同时为了更准确地反映保险行业的脆弱性,对基准情景也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基于英国国家经济社会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Economics and Social Research)研究结果的预测部分;

2. 压力测试关键指标:不同于首轮压测主要关注气候风险对保险业资产和负债的影响,本次工作将首次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指标(solvency)进行短期气候情景下的压力测试。


[13] https://acpr.banque-france.fr/communique-de-presse/lacpr-lance-son-second-exercice-de-stress-test-climatique-couvrant-le-secteur-de-lassurance

[14] https://acpr.banque-france.fr/en/scenarios-and-main-assumptions-2023-climate-stress-test-exercise


7.澳大利亚财政部就强制性气候信息披露发布第二次咨询文件[15]


关键词:强制气候信息披露;气候风险;转型计划


2023年6月27日,澳大利亚财政部公布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第二次公开咨询文件,该文件建议澳大利亚的大型企业最早在2024年开始披露气候相关财务信息,较小的企业在随后三年内逐步实施气候信息披露。

该咨询文件建议披露转型计划、转型目标设定和减缓气候变化的战略、气候风险与机遇的监测和管理流程、情景分析的使用等等,这与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是一致的。关于转型计划披露部分,澳大利亚财政部强调,如果在气候转型计划中使用碳抵消的方法,企业需要披露这些碳抵消是否符合公认的标准(比如澳大利亚碳信用单位ACCUs)。

接下来,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将制定详细的披露准则,且目标是尽可能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的披露准则保持一致,预计该准则将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征求意见。


[15] https://treasury.gov.au/consultation/c2023-402245.


8.英格兰央行发布气候转型计划,承诺2040年之前实现运营净零排放[16]


关键字:英格兰央行;气候转型计划;物理温室气体排放目标


2023年7月6日,英格兰央行(BoE)发布气候转型计划(Climate Transition Plan,简称CTP),首次设定了“物理温室气体排放目标”(Physical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Target)——2040年之前实现物理运营层面的净零排放。核算范围包括范围一、二、三的物理运营有关排放;其中,范围三排放占英格兰央行2022年运营总排放的98%。为实现该目标,英格兰央行计划在2040年之前将运营排放减少90%,然后使用必要的中和方式抵消剩余排放。CTP同时设定了阶段性目标,以2015/16年为基期,到2025、2030和2035年分别减排40%、62%和84%。

英格兰央行CTP的转型路径主要包括:1)在短中期降低直接排放,包括建筑和设施的能效优化以及商旅减排;2)在更长期替代建筑的燃气锅炉;3)供应链行动计划以降低所购产品与服务的碳强度。CTP中还包括参与(engagement)战略(供应链、行业、政府部门、社会公众)、指标和目标(运营、参与、财务、GHG排放)以及治理有关安排。

英格兰央行CTP的制定遵循了英国转型计划工作组的框架,同时参考了科学碳目标组织(SBTi)的目标与路径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净零指导意见。英格兰央行表示,转型计划是向利益相关方提供必要信息以评估自身的气候雄心、战略以及承诺可信度的重要工具,未来将在其每年的TCFD报告中披露CTP转型路径的进展。


[16] BoE.The Bank of England’s Climate Transition Plan[EB/OL].July 2023.


9.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首批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193只中国存量绿色债券清单[17]


关键词:共同分类目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绿色债券

为提升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共同分类目录》)在支持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尤其是绿色资本跨境流动中的作用,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下简称绿金委)组织相关机构成立了专家组,按照《共同分类目录》对在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部分绿色债券进行贴标。2023年7月14日,首批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绿色债券清单正式发布,共193只债券入选。

筛选出的193只绿色债券,项目类型涉及电池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太阳能发电设备制造、高能效节能家电制造、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力发电、储能、城乡公共交通系统建设与运营等。相应的技术标准符合《共同分类目录》中“实质性贡献”技术界定标准等认定标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涉及《共同分类目录》编制方法学中的重合度覆盖情景1、情景2、情景3和情景4。

本次评估贴标范围是截至2023年3月31日,在境内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且尚在存续期内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及绿色金融债券。对于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本次评估贴标只考虑募投项目和基础资产涉及项目100%符合《共同分类目录》要求的债券。

《共同分类目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欧盟等参与发起的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IPSF)分类目录工作组编制和发布,包含了中欧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共同认可的72项对减缓气候变化有重大贡献的经济活动。中国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共同分类目录》的完善和使用,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利用该目录开发各类绿色金融工具,提升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国际认可度。


[17] https://www.chinamoney.com.cn/chinese/rdgz/20230714/2669278.html#cp=rd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