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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与货币政策(2021-202206)

关于央行是否应该以及如何将气候因素纳入其货币政策,目前仍存在较大争议。一方面,许多研究认为气候变化对货币政策及其传导机制有影响,包括对宏观经济变量的影响、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以及对货币政策决策难度的影响[1]。另一方面,许多专家认为,央行支持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在内的政府经济政策偏离了央行控制通胀的目标,会损害央行的独立性,也会背离“市场中性”原则。现阶段,各国央行针对气候问题的货币政策实践仍较为有限,主要包括两类:央行直接购买绿色资产(例如英格兰央行)和定向支持绿色低碳领域的货币政策工具(例如日本央行和中国人民银行)。


英格兰央行“绿色化”公司债券购买计划

关键词:公司债券购买计划;非常规货币政策工具;转型金融

2021年3月,英格兰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MPC在维护价格稳定的首要目标基础之上,将支持经济净零转型作为次要目标之一。随后在2021年11月,英格兰央行公布了“绿色化公司债购买计划(CBPS)”的具体举措,包括三项原则(激励公司采取明确行动实现净零排放、发挥引领作用并借鉴市场经验、逐步提高要求)和四大手段(资产组合目标设定、合格评定、倾斜购买和升级要求)。[2]

英格兰央行是首个在非常规货币政策工具中实践气候政策的央行,其目标是通过央行的资产配置影响资产价格和融资成本,激励企业采取转型措施。通过以上四种手段,对于正在转型或披露合理转型计划的企业,英格兰央行能有针对性地将其债券纳入资产组合;同时,对于不符合绿色标准或不具备转型计划的高碳企业,英格兰央行能通过撤资警告等惩罚措施,激励企业加快低碳转型并加强信息披露。该项目的实施目前也面临一些挑战,例如气候相关数据的缺失、企业转型路径的不确定性、难以评估企业转型计划的可信度等。为减轻此类问题的影响,英格兰央行正积极开发有前瞻性的评估指标。




日本央行推出应对气候变化融资工具

关键词:货币政策;转型金融;再贷款;气候信息披露

2021年9月,日本央行决定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一年期零利率的应对气候变化融资支持工具,形式类似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申请日本央行融资支持的金融机构需披露:1)TCFD建议披露的四项内容(治理、战略、风险管理以及指标和目标);2)其投资或贷款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目标和实现情况。贷款将每半年发放一次,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在2030财年结束前多次申请,持续获得央行贷款支持[3]。2021年12月,日本央行发放了首批应对气候变化融资工具贷款,总额为2万亿日元。[4]这一政策工具的支持范围不仅包括绿色项目,也包括低碳转型项目,希望通过央行的低成本资金激励金融机构向绿色和转型项目提供贷款或投资,推动实体经济低碳转型。

日本央行的应对气候融资工具具有四个方面特点:一是将转型活动纳入气候融资工具的支持范围;二是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尤其是将TCFD的披露建议纳入了再贷款申请资格条件;三是覆盖面广、规模较大,包括日本三大银行在内的43家金融机构获得了气候变化融资支持工具的首批申请资格,首批发放规模超过2万亿日元;四是政策期限长(至2030年),有利于支持长期转型项目。综合来看,该政策工具与中国人民银行在2021年末推出的碳减排支持工具类似,都是通过为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的方式引导私人资本支持实体企业进行低碳转型。相比较而言,日本央行在操作层面上更加市场化,一方面有利于发挥金融市场的能动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关键词:再贷款;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碳减排;转型金融

中国人民银行是较早将绿色金融因素纳入政策框架的央行。继2018年将优质的绿色债券和绿色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MLF)的合格抵押品[5]之后,2021年11月,人民银行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个“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采取“先贷后借”机制,向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贷款,人民银行分别按贷款本金的60%和100%提供资金支持,利率1.75%。两大工具的发放对象暂定为全国性金融机构。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支持范围是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的支持范围是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加工、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工业清洁燃烧和清洁供热、民用清洁采暖、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和推进煤层气开发利用等。随着2022年以来国际局势的变化,为了保证能源稳定供应,支持经济在合理区间内运行,2022年5月,人民银行增加1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截至20225月末,人民银行通过两个工具向相关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资金2100多亿元,带动减少碳排放超60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约占中国年碳排放量的0.6%[6]


 

[1] 王信,杨娉,张薇薇.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央行政策框架的争论和国际实践[J].清华金融评论,2020(09):21-25.DOI:10.19409/j.cnki.thf-review.2020.09.004.

[2] Bank of England. (November, 2021). Greening our Corporate Bond Purchase Scheme (CBPS). https://www.bankofengland.co.uk/markets/greening-the-corporate-bond-purchase-scheme?msclkid=48944ee5b19311ec8e1a065bc37d0260

[3] Bank of Japan. (2021. September 22). Outline of Climate Response Financing Operations. https://www.boj.or.jp/en/announcements/release_2021/rel210922c.pdf

[4] Bank of Japan. (2021. December 23). Loan Disbursement under the Funds-Supplying Operations to Support Financing for Climate Change Responses. https://www.boj.or.jp/en/announcements/release_2021/rel211223a.pdf

[5] 2021420日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的讲话。

[6] 20226月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接受中国国际电视台(CGTN)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