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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
公正转型
百家灼见

郭沛源:公正转型与有序转型概念辨析

 


郭沛源

商道融绿董事长、中国责任投资论坛理事长


一、何谓公正转型

公正转型(Just Transition),是指在通往净零碳目标的道路上,关注转型努力与体面工作、社会包容和消除贫困等目标的一致性。这些目标都是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内容:气候行动是SDG13、体面工作与经济增长是SDG8、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是SDG7、消除贫困是SDG1、减少不平等是SDG10。可见,公正转型反映出可持续发展最终要追寻的目标是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维度的协同,而不是只要环保,不要其他。最近几年,在国际绿色标准制定中,很多时候会引入DNSH(Do-No-Significant-Harm)原则,即在致力某个SDG目标实现的同时,不会对其他SDG目标构成严重损害。公正转型也体现了这一理念。

2015年的《巴黎协定》已经纳入了公正转型的相关表述。《巴黎协定》指出“缔约方不仅可能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而且还可能受到为应对气候变化而采取的措施的影响”。《巴黎协定》强调各缔约方“务必根据国家制定的发展优先事项,实现劳动力公正转型以及创造体面工作和高质量就业岗位”。

在金融领域,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PRI)是较早倡导公平转型的机构,其在2020年发布《公正转型投资者宣言》,呼吁投资者从五个方面支持气候公正转型,包括:投资策略、公司对话、资产配置决策、政策倡导与合作、信息披露与沟通学习。目前,该宣言已经得到160多个机构投资者的支持,代表10万多亿美元的资产。

2022年,商道融绿和PRI成立联合课题组,开展题为《投资实现公正转型:对中国制定公正转型披露框架的建议》的研究,重点一是如何系统性地分析转型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和经济影响,二是如何通过指标衡量和披露这些影响。关于第一个问题,项目组提出了一个分析框架,从两个层面和三个维度来分析公正转型:第一个层面是微观层面,从员工就业、客户用能、价值链影响三个维度分析双碳转型产生的可能影响。第二个层面是中宏观层面,从社区和区域视角,分析双碳转型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如下图)。关于第二个问题,项目组根据分析框架起草了公正转型的信息披露框架。


 

图1 公正转型的信息披露框架

来源:PRI 商道融绿,投资实现公正转型:对中国制定公正转型披露框架的建议,2022


二、何谓有序转型

有序转型(Orderly Transition)是近几年来中国政府主张的转型理念。2021年7月,针对当时碳达峰碳中和议题过热的情况,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要求,特别指出要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做好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自此之后,国内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的表述中,有序转型就频频出现。

2021年10月,《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将“稳妥有序、安全降碳”为四大原则之一,对“有序”做了比较详细的解释,即“立足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稳住存量,拓展增量,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为底线,争取时间实现新能源的逐渐替代,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平稳过渡,切实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防止过度反应,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行动,确保安全降碳”。

在2022年和202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序”二字均有出现。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表述为“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且再次强调要“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推进能源低碳转型”;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表述为“统筹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由此可见,我国所主张的“有序转型”强调的是转型要以能源安全、经济发展为底线,避免因为转型太快引发安全问题。

最近,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强调,我国要处理好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他指出,双碳目标是确定不移的,但达到这一目标的路径和方式、节奏和力度则应该而且必须由我们自己做主,决不受他人左右。这可以理解为我国对有序转型内涵的阐述,包括转型的路径、方式、节奏和力度。

在国际上,尽管有序转型不是常见概念,但近两年被提及的场合有所增加,包括央行间绿色金融网络(NGFS)和G20的可持续金融工作组。2020年,NGFS首次发布三类气候情景,包括有序转型、无序转型和热室效应。有序转型又分为1.5摄氏度和2摄氏度温升两种细分的情景(如下图)。2022年,G20可持续金融工作小组在《2022年G20可持续金融报告》中,提出理想的转型目标应该是有序的(Orderly)、公正的(Just)和可负担的(Affordable)。


 

图2   NGFS的三类转型情景

来源:NGFS


三、公正转型与有序转型的异同

从内涵看,公正转型与有序转型有相通之处。二者都应用了系统思维,用复杂大系统的分析方法来分析转型问题,即不只考虑环境因素,还考虑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二者都主张,如果转型过程未能全面、综合地纳入这些因素,那么转型将可能失控甚至失败。

从效果看,如果把低碳转型比作驾驶汽车通往净零的目的地,公正转型与有序转型就如同为这辆汽车加装了“限速器”,不能盲目追求速度,过快达峰、过快净零,否则可能会有翻车的安全风险。与之相对,《巴黎协定》确定的1.5摄氏度和2摄氏度温升目标,则如同给这辆汽车加装了“加速器”,为了避免全球温升超过临界点、避免气候变化进入失控状态,全球减碳的速度不能过慢,即车速要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之上。这“限速器”和“加速器”形成了上限和下限两个约束,上限和下限之间的区间就是公正转型、有序转型的可选区间。

因此,应用系统思维、把转型速度控制在适度范围是公正转型与有序转型的共同点。从差异点看,公正转型与有序转型的出发点、视角和范畴有所不同,详述如下。

首先是出发点不一样。公正转型的出发点是劳动力和就业,因此最开始的时候国际劳工组织特别关注公正转型,力图避免因为转型导致传统能源行业的大量失业。有序转型的出发点则是防范风险,也即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落脚点是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

其次是视角不同。有序转型偏宏观政策视角,往往是从国家、区域的角度来考虑问题。NGFS在定义有序转型情景时,重点强调政策节奏和力度,即监管机构能较早引入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然后随着时间推移逐步加大政策力度;相对应的,NGFS定义的无序转型情景,则是另一番景象:监管政策整体滞后或国家之间、行业之间的监管政策有较大差异。相对来说,公正转型比较偏微观视角,着眼企业和能源消费者。当下常见的关于公平转型的研究和信息披露实践,主要是在这个层面。譬如,法国电力公司(EDF)自行编制的《公平转型报告》是公司层面的信息披露;世界基准联盟(WBA)发布的公正转型评价,评价对象是公司个体。

第三是范畴不同。相较而言,有序转型所涵盖的范畴比公正转型更广。早期的公正转型聚焦劳动力就业,商道融绿和PRI的研究将范围扩展至社区和区域层面。即便如此,公正转型仍聚焦在避免不平等相关的议题。有序转型涉及面更广,涵盖国家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相关议题。

从这个角度看,有序转型(Orderly)、公正转型(Just)和可负担转型(Affordable)的工作范畴存在依次减少的关系:可负担转型是公正转型的重要组成,因为如果能源消费对多数人来说是不可负担的,那必然是不公平的;公正转型是有序转型的一部分,因为如果转型产生很多不公平的问题,必然会引起社会、经济的剧烈震荡,对政策制定者来说,那必然是无序的。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有序转型包含公正转型,公正转型包含可负担转型。

当下,国际关于公正转型的讨论越来越多,但关于有序转型的则很少;国内则是另一番景象,关于有序转型的政策表述很多,但关于公正转型的讨论较少。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从理论和实务两个层面系统地研究有序转型、公正转型和可负担转型的关系,运用国际通用话语体系(如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解释有序转型、公正转型和可负担转型的异同。这将有助于国际社会对我国的有序转型的政策主张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