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与监管机构在推动金融体系支持气候目标与可持续金融市场发展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北大国发院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MGF Lab)自2021年起实时追踪全球主要经济体央行与监管机构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可持续金融及气候相关政策,以期为政策制定者、金融从业者、研究者以及社会公众展现政策发展脉络与趋势,把握全球政策前沿。
完整的政策动态库请见主页菜单栏【MGF数据库-政策追踪】
 
  2025年6月—9月政策追踪一览
|  
           1  |  
          
           加拿大发布企业反“洗绿”指南  |  
        
|  
           2  |  
          
           印度发布ESG债券框架  |  
        
|  
           3  |  
          
           巴塞尔委员会发布银行气候风险自愿披露框架  |  
        
|  
           4  |  
          
           澳大利亚推出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  |  
        
|  
           5  |  
          
           欧洲央行设定公司债券组合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并引入自然相关指标  |  
        
|  
           6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撤回基金反洗绿披露规则提案  |  
        
|  
           7  |  
          
           新加坡发布自愿碳市场指南草案  |  
        
|  
           8  |  
          
           英国发布可持续性与气候报告标准草案  |  
        
|  
           9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转型计划披露指南  |  
        
|  
           10  |  
          
           欧盟监管机构提议在银行和保险公司压力测试中纳入 ESG风险  |  
        
|  
           11  |  
          
           英格兰央行扩大自身气候风险披露范围  |  
        
|  
           12  |  
          
           中国发布新版绿色目录 统一绿色金融标准  |  
        
|  
           13  |  
          
           欧盟简化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应用标准  |  
        
|  
           14  |  
          
           欧盟委员会发布自然信用路线图  |  
        
|  
           15  |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发布反洗绿指南  |  
        
|  
           16  |  
          
           欧盟推迟两年对大型企业增加可持续发展报告要求  |  
        
|  
           17  |  
          
           英国放弃绿色分类目录计划  |  
        
|  
           18  |  
          
           英国将温室气体移除纳入排放交易体系  |  
        
|  
           19  |  
          
           欧盟委员会通过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自愿标准  |  
        
|  
           20  |  
          
           欧洲央行将气候转型风险纳入抵押品框架  |  
        
|  
           21  |  
          
           欧洲银行管理局暂缓执行银行ESG 披露要求  |  
        
|  
           22  |  
          
           新加坡调整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时间表  |  
        
|  
           23  |  
          
           美国加州发布气候相关财务风险披露清单草案  |  
        
|  
           24  |  
          
           香港发布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更新草案  |  
        
|  
           25  |  
          
           新加坡金管局牵头绿色混合融资基金完成首次募资  |  
        
|  
           26  |  
          
           荷兰央行更新气候与自然相关风险管理指南并启动养老金和保险业风险评估  |  
        
1. 加拿大发布企业反“洗绿”指南
关键词:信息披露;反“洗绿”;环境声明;竞争法;绿色营销
2025年6月5日,加拿大竞争局发布了关于环境声明的最新指南,以指导企业遵守新的反“洗绿”法律,确保企业在宣传产品或业务的环境效益时提供充分和适当的证据[1]。此前,加拿大于2024年6月通过的《竞争法》修正案新增了两项反“洗绿”规定,一是产品的环境声明需基于“充分且适当的测试”,二是企业或商业活动的环境声明需依据“国际公认方法论”进行“充分且适当的证实”。违反规定的企业可能面临高达1000万加元或公司年收入3%的罚款。
《竞争法》修正案新增了前述反“洗绿”规定后,不少企业反馈关于其营销材料中可以做出的环境声明需要更多明确指示,此次发布的指南即是对此反馈的回应。例如,该指南要求企业在做出未来环境声明(如净零目标和时间表)时,必须有明确的计划和实质性的支持,避免仅凭愿望而做出声明。企业需要制定具体、现实且可验证的计划,并采取有意义的步骤来实现目标,避免夸大和模糊不清。加拿大竞争局强调,环境声明对消费者的决策有重要影响,因此企业必须确保这些声明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1] Government of Canada. Environmental claims and the Competition Act. June 2025.
2. 印度发布ESG债券框架
关键词:信息披露;可持续发展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社会债券;第三方审查
2025年6月5日,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发布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债务证券框架》(不包括绿色债券),为社会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的发行人制定了监管要求[2]。该框架包括证券发行前后的披露要求,以及使用第三方审查机构对披露内容和标准符合性进行评估的要求。
根据该框架,只有资助符合公认标准的项目或符合ICMA原则或气候债券标准等定义的债券才能被标记为社会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或SLB。该框架还规定了社会债券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类别,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医疗和教育等基本服务、创造就业以及粮食安全等。发行社会债券时,发行人需披露社会项目的目标、目标人群和预期效益、项目资格决策过程、募集资金使用跟踪程序等信息。发行后,发行人需在年度报告中持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未使用资金细节。社会债券发行人还需任命独立的第三方审查机构,以确保债券符合公认标准,并跟踪债券募集资金的后续管理,对内部跟踪和影响报告进行鉴证。对于SLB,发行人需披露其可持续发展业务战略、可持续性关键绩效指标(KPIs)定义、可持续性绩效目标(SPTs)细节以及KPIs的选择理由、与发行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契合度以及如何应对相关ESG挑战。
[2] SEBI. Framework for Environment,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Debt Securities (other than green debt securities). June 2025.
3. 巴塞尔委员会发布银行气候风险自愿披露框架
关键词:气候风险;自愿披露;金融风险;银行监管
2025年6月13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一项新的自愿性框架,旨在帮助银行披露气候相关风险。[3]该框架最初计划作为强制性要求,但在美国的压力下改为自愿性。该框架包括对银行治理流程、内控措施和程序的定性披露要求,以及按行业划分的风险敞口和融资排放(financed emissions)的定量披露要求。
与2023年的初始提案相比,该框架最终删除了对资本市场和金融咨询活动产生的“便利排放”(facilitated emissions)的披露要求,并将融资排放的披露范围从所有18个TCFD行业缩小至"重大"行业。巴塞尔委员会表示,考虑到气候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仍在发展中,框架需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
[3] BIS. Basel Committee publishes framework for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risks. June 2025.
4. 澳大利亚推出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
关键词:分类目录;绿色活动;转型活动
2025年6月17日,澳大利亚可持续金融研究所(ASFI)发布了澳大利亚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该自愿性分类目录旨在界定绿色经济活动与转型经济活动,以提高透明度并促进资本流向与澳大利亚气候目标相一致的经济活动。[4]
该分类目录是澳大利亚财政部2023年发布的《可持续金融路线图》的关键部分,旨在促进金融市场调动私人资本,以实现向净零经济的转型。该分类目录下区分为绿色活动和转型活动,绿色活动包括符合巴黎协定脱碳情景标准的活动,以及直接促进其他活动脱碳的活动;转型活动则包括帮助高排放活动向1.5°C路径靠拢的活动。该分类目录第一阶段覆盖了六个关键高排放行业,包括农业与土地、采矿与金属、制造业与工业、电力生产与供应、建筑以及交通运输。ASFI表示将与选定的金融机构合作,在多种使用场景中试点该分类目录。
[4] ASFI. Australian Sustainable Finance Taxonomy. June 2025.
5. 欧洲央行设定公司债券组合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并引入自然相关指标
关键词:货币政策;公司债券组合;排放强度
2025年6月12日,欧洲央行(ECB)公布了其公司债券组合的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并设定了新的气候目标,即在其资产购买计划(APP)和疫情紧急购买计划(PEPP)中持有的公司债券组合的排放强度年均减少7%。这一目标旨在支持《巴黎协定》和欧盟气候中和目标。[5]
欧洲央行表示,其公司债券组合的碳强度已从2021年的266 tCO₂e/百万欧元降至2024年的165 tCO₂e/百万欧元,降幅达38%。其中约26%的碳强度降低得益于对气候表现较优企业的倾斜投资,其余主要来自债券发行人的减排。此外,欧洲央行还引入了一项新指标,衡量其公司债券组合对自然依赖或影响较大的行业的暴露程度。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表示,这些措施是欧洲央行将气候变化考虑纳入货币政策框架的一部分,旨在通过资产配置影响市场行为,推动低碳转型。
[5] ECB. ECB adds indicator of nature loss i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as portfolio emissions continue to decline. June 2025.
6.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撤回基金反洗绿披露规则提案
关键词:ESG基金;反洗绿;撤回
2025年6月12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公告,宣布撤回系列监管提案,其中包括一项2022年提出的“关于投资顾问和投资公司加强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投资实践披露”的规则提案。[6]该提案旨在解决市场上越来越多的基金使用“绿色”或“可持续”等术语进行营销时缺乏明确规则的问题,要求ESG基金在注册声明、年度报告和顾问手册中披露具体的ESG策略信息,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如碳足迹和碳强度),并以标准化表格形式呈现,以便投资者比较不同基金的ESG策略。
SEC表示,目前不会就该提案发布最终规则,未来若在相关领域采取监管行动,将发布新的提案。此举标志着SEC在前主席Gary Gensler辞职后,逐步偏离其对于气候和ESG的关注。
[6] https://www.sec.gov/rules-regulations/2025/06/s7-17-22.
7. 新加坡发布自愿碳市场指南草案
关键词:环境完整性;碳信用;自愿碳市场;透明度
2025年6月20日,新加坡贸易与工业部(MTI)、国家气候变化秘书处(NCCS)和企业发展局(EnterpriseSG)联合发布了《自愿碳市场指南草案》,旨在指导企业如何将碳信用作为其脱碳计划的一部分。[7]
该指南基于行业反馈,针对自愿碳市场(VCM)的挑战,如缺乏标准化等问题,提供了具体指导。主要内容包括选择碳信用的原则,如确保减排不被重复计算、项目的额外性、减排或碳移除的量化与验证、永久性等。该指南还强调碳信用应在企业优先采取所有可行的减排措施后使用,以解决剩余排放问题。此外,该指南鼓励企业透明披露碳信用的使用情况,包括报告使用的碳信用数量、类型、项目地点、注册机构、使用目的及第三方评级等。该指南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0日。
[7] Singapore MTI. Building Confidence in Carbon Markets. June 2025.
8. 英国发布可持续性与气候报告标准草案
关键词:ISSB;可持续性报告;气候相关披露;转型计划
2025年6月25日,英国政府发布了基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标准的英国可持续性报告标准(UK SRS)草案。该草案包括UK SRS S1(可持续性相关)和UK SRS S2(气候相关)标准,旨在为金融市场提供可持续性相关的财务信息报告框架。[8]
该草案在ISSB标准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几项修改建议,包括延长“气候优先”宽限期,即允许企业在前两年专注于披露气候相关信息、而不必披露其他可持续相关风险;ISSB标准则仅提供了一年的“气候优先”宽限期。此外,该草案取消了ISSB标准中允许企业在第一年晚于财务报表发布可持续性披露的宽限期,以确保与财务报表的“连接性”原则。同时,英国政府还启动了关于转型计划的咨询,计划要求大型公司和金融机构制定与《巴黎协定》1.5°C目标一致的转型计划。这些咨询将持续开放至2025年9月17日。该政策旨在通过透明、清晰的可持续性报告框架,增强投资者信心并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8] UK Government. Exposure drafts: UK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June 2025.
9.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转型计划披露指南
关键词:转型计划;气候相关披露
2025年6月23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 Foundation)发布了关于转型计划披露的全面指南,旨在支持其气候相关披露准则(IFRS S2)的实施。[9]该指南主要关注企业转型计划的信息披露要求,而非强制企业制定转型计划。该指南旨在解决信息披露的碎片化问题,降低信息编制者和投资者的成本,并为应用IFRS S2的实体提供参考。
此外,IFRS还宣布了针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和生态系统服务以及人力资本报告的研究计划。尽管面临全球经济和地缘政治压力,IFRS强调将保持高质量的全球标准,支持一致应用,并与利益相关者合作维护系统的信心。
[9] IFRS. IFRS Foundation publishes guidance on disclosures about transition plans. June 2025.
10. 欧盟监管机构提议在银行和保险公司压力测试中纳入ESG风险
关键词:ESG风险;保险公司;银行;压力测试
2025年6月27日,欧洲三大金融监管机构——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和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EIOPA)联合发布了关于将ESG风险整合至银行和保险公司压力测试的指南草案。该指南旨在协调欧盟内银行和保险监管机构的方法和实践,要求监管机构将ESG因素全面纳入压力测试框架,并根据数据可用性逐步扩展评估范围。[10]
草案建议监管机构首先关注气候和环境风险,包括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并逐步纳入社会和治理(S和G)因素。此外,该指南还涵盖了时间范围、情景设计、数据颗粒度、重要性评估等内容,建议监管机构采取基于风险的方法识别对金融机构最重要的ESG风险。三大监管机构计划在2025年底前完成指南的最终定稿,并于2026年初发布。
[10] EBA. ESAs launch consultation on how to integrate ESG risks in the financial stress tests for banks and insurers. June 2025.
11. 英格兰央行扩大自身气候风险披露范围
关键词:气候风险;信息披露;金融稳定
2025年6月26日,英格兰央行发布了最新的气候相关财务披露报告,其中针对其贷款业务扩大了气候风险的披露范围。[11]该报告显示,在最为不利的气候情景下,英格兰央行持有的主权债券价值可能下跌超过9%。英格兰央行开发了新的工具包来评估贷款业务中交易对手的气候转型风险,结果表明气候转型风险可能对交易对手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不会危及其偿付能力。此外,英格兰央行还扩展了披露范围,将指数化的长期和短期回购贷款工具纳入其中。
英国新任财政大臣Rachel Reeves在年度授权信中重申应对气候变化是英格兰央行政策的重要目标,但也表示在经济增长和净零目标之间会优先选择前者。英格兰央行表示其气候战略符合财政大臣在年度授权信中设定的职责范围,气候变化相关因素已嵌入其治理框架。
[11] Bank of England. The Bank of England's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 2025. June 2025.
12. 中国发布新版绿色目录 统一绿色金融标准
关键词:绿色目录;绿色贷款标准;绿色债券标准
2025年6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印发《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12]该目录不仅统一了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绿色贷款的统计标准,而且统一了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的标准,意义重大。该目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统一适用于各类绿色金融产品;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及股票发行、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业务暂不适用。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总局(原银保监会)对于绿色贷款的统计标准略有差异,绿色贷款标准与绿色债券标准之间也不统一,给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造成一定不便。该版新修订的目录统一了绿色金融支持活动的界定标准,有利于加强中国绿色金融市场流动性,提升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效率、降低识别成本。
该目录在《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基础之上做了增减:一是增加了绿色贸易、绿色消费两个一级类别;二是减少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类别下的“传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此外,该目录还通过打勾的方式标注每个项目是否具有“温室气体减排贡献”,其中标注“√”的条目为具有低碳赋能贡献的项目,即自身虽无直接碳减排效益,但对其他行业碳减排具有显著贡献的项目;标注“√√”的条目为具有直接碳减排效益的项目,即项目具有绝对或相对显著直接碳减排效益。
[12]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13. 欧盟简化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应用标准
关键词:分类目录;信息披露;简化;绿色资产比例
2025年7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了一系列简化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EU Taxonomy)应用的措施,旨在减轻企业的合规负担。这些措施包括大幅减少报告模板中的数据点数量,并豁免企业对非重大经济活动进行Taxonomy符合性评估的要求。更新后的规则将从2026年初开始适用,涵盖2025财年。[13]
欧盟分类目录是欧盟可持续金融行动计划的一部分,旨在建立一个分类系统,帮助识别对至少六项环境目标之一有显著贡献且对其他目标不造成重大损害的经济活动,以引导资金流向可持续投资。此次简化措施还包括对金融公司绿色资产比例(GAR)要求的调整,以及针对污染防控目标简化其“无重大损害”标准的要求。欧盟委员会表示,这些措施旨在减少企业合规负担的同时,保持对经济可持续转型的长期目标。
[13] European Commission. Commission to cut EU taxonomy red tape for companies. July 2025.
14. 欧盟委员会发布自然信用路线图
关键词:自然信用;农业;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
2025年7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自然信用路线图》,旨在开发一个新的自然信用市场,通过吸引私人资本投资,资助农民和林地管理者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活动。[14]
自然信用类似于碳信用,代表基于特定指标的保护和恢复自然的行动。欧盟委员会指出,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气候变化对农业构成重大威胁,但农民和土地管理者在可持续实践方面存在巨大资金缺口,欧洲每年的生物多样性资金缺口估计达370亿欧元。自然信用可出售给希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企业,收入将返还给土地管理者以奖励可持续实践并支持再投资。
该路线图旨在通过建立可信的自然信用市场,增加对自然积极行动的投资确定性,如保护传粉动物或恢复干旱生态系统,促进更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模式并保障欧盟的长期粮食安全。欧盟委员会计划在2026年前与成员国和利益相关者共同开发自然信用的认证方法和治理原则,并在2025-2027年启动自然信用试点项目。
[14] 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TO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THE COUNCIL, THE 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 AND THE COMMITTEE OF THE REGIONS Roadmap towards Nature Credits.
15.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发布反洗绿指南
关键词:ESG认证;信息披露;反洗绿;可持续性声明
2025年7月1日,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发布了一份新的主题说明(thematic note),旨在指导市场参与者(包括证券发行人和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沟通中如何避免“洗绿”风险,并确保可持续性声明的公平、清晰和不误导。[15]
该说明提出了四项关键原则:准确性、可访问性、有据可查和及时更新。ESMA还列举了一系列“应该做”和“不应该做”的示例,以及关于行业倡议、标签和奖项、同行比较的良好实践和不良实践。自2022年欧盟委员会要求就金融领域的洗绿风险提供意见后,ESMA及其欧洲金融监管同行(EBA和EIOPA)采取了一系列行动,这份主题说明即是行动的一部分。上述欧洲金融监管机构于2023年联合发布了初步报告,并于2024年发布了最终报告,概述了应对洗绿风险的监管措施,并强调了未来需要加强监管,呼吁为监管机构提供更多工具并赋予更多职权来应对洗绿问题。
[15] ESMA. ESMA promotes clarity in sustainability-related communications. July 2025.
16. 欧盟推迟两年对大型企业增加可持续发展报告要求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要求;推迟
2025年7月11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进行一系列“快速修复”(quick fix),推迟对已根据《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报告的大型企业新增披露要求,包括生物多样性、价值链中的员工和范围三排放等信息的披露。[16]
这些修订是欧盟正在进行的CSRD重大修订过程的一部分,旨在显著减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和监管负担。修订后,第一波报告企业(大型公共利益公司)可以延迟两年报告某些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的预期财务影响,员工少于750人的企业还可以在2026财年前免于报告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等信息。欧盟委员会预计其对ESRS的审查将在2027财年完成。
[16] European Commission. Commission adopts “quick fix” for companies already conducting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July 2025.
17. 英国放弃绿色分类目录计划
关键词:分类目录;放弃
2025年7月15日,英国财政部宣布放弃实施英国绿色分类目录(UK Green Taxonomy)的计划。该分类目录原本是英国可持续金融框架的关键部分,旨在为气候和环境可持续经济活动提供分类系统。[17]
财政部在咨询后发现,仅有45%的受访者对分类目录持积极态度,而55%的受访者持不确定或负面看法,相关担忧主要集中在分类目录的实际应用效果以及其对其他可持续金融政策资源的挤占。财政部认为,通过其他政策(如英国可持续报告标准、转型计划和行业路线图)更能有效推动绿色转型和遏制“洗绿”行为。
该决定使英国成为少数放弃实施绿色分类目录的国家之一,而中国、欧盟、新加坡、加拿大等经济体仍在推进实施各自的分类目录。可持续投资团体对此决定表示失望,呼吁政府加快实施转型计划和可持续报告标准。
[17] HM Treasury. UK Green Taxonomy Consultation Response. July 2025.
18. 英国将温室气体移除纳入排放交易体系
关键词:温室气体移除;ETS;碳抵消
2025年7月21日,英国排放交易体系管理局宣布将温室气体移除(GGRs)纳入其排放交易体系(ETS),允许企业使用GGRs来抵消难以减少的排放,以满足其在温室气体减排系统的配额要求。[18]该政策旨在支持英国实现净零目标,并扩大碳移除市场。根据该政策,GGRs将在碳封存发生并经过验证后发放,项目需证明碳封存可以维持至少200年才有资格参与英国ETS。初期将仅限英国境内的碳移除项目。英国政府计划在2028年底前完成立法,2029年底前实施。该政策还包括为GGR运营商提供拍卖机制以促进市场发展。
[18] UK Government. Integrating greenhouse gas removals in the UK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 July 2025.
19. 欧盟委员会通过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自愿标准
关键词:中小企业;ESG报告;自愿标准
2025年7月30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针对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自愿标准(VSME),旨在为未被《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覆盖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个简化和一致的ESG报告框架。[19]该标准由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开发,包含两个模块:基础模块涵盖11项关键可持续发展指标(如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反腐败信息),综合模块则包含9项额外披露(如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和转型计划)。
该标准旨在帮助中小企业满足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对价值链ESG数据的需求,改善融资渠道,并促进中小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管理。随着欧盟委员会Omnibus计划的实施,CSRD的适用范围大幅缩小(仅覆盖员工超过1000人的企业),VSME将成为被排除在CSRD之外的企业自愿披露ESG信息的基础。此外,该标准还将作为“价值链上限”,银行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提供超出必要详尽程度的可持续发展信息。
[19] European Commission. Commission presents voluntary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 to ease burden on SMEs. July 2025.
20. 欧洲央行将气候转型风险纳入抵押品框架
关键词:抵押品框架;气候因子;转型风险;货币政策
2025年7月29日,欧洲央行(ECB)宣布在欧元区中央银行体系中引入一项新措施以管理气候风险。该措施计划在欧元区央行的抵押品框架内增加一项“气候因子”,以防范在气候相关转型冲击下抵押品价值可能下降的风险。[20]抵押品框架允许银行通过抵押资产从央行获得贷款,而合格的抵押资产由欧元体系下的各国央行根据标准确定。新的气候因子可能会降低欧元体系央行对暴露于气候转型风险的资产的估值,从而减少欧元体系央行愿意基于这些资产提供贷款的金额。
ECB表示,这一新举措是在对欧元区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进行气候压力测试后推出的,测试表明金融资产的价值可能直接受到气候变化相关不确定性的影响,而气候冲击导致的意外价值下降可能会给欧元区银行体系带来财务损失。该举措是ECB自2022年宣布将气候变化考虑纳入其货币政策框架以来的一系列措施中的最新一项,其他措施包括逐步实现其持有的公司债券组合的去碳化,以及对抵押品引入气候相关披露要求。
根据该项新政策,欧元体系央行将根据由行业级数据、发行人特定暴露指标和资产特定脆弱性评估组成的不确定性评分,调整再融资操作中对手方提供的抵押资产的估值,并为每个可市场化资产分配一项气候因子。ECB计划在2026年下半年实施新的气候因子,该因子将覆盖非金融公司及其附属实体发行的单个可市场化资产,评估其与经济低碳转型相关的不确定性。
[20] ECB. ECB to adapt collateral framework to address climate-related transition risks. July 2025.
21. 欧洲银行管理局暂缓执行银行ESG披露要求
关键词:银行;ESG披露;暂缓
2025年8月6日,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无行动函(no-action letter),建议监管机构暂缓执行新的ESG支柱3披露要求,等待欧盟委员会“一揽子”(Omnibus package)法案对可持续发展报告和合规义务简化的最终结果。[21]此前,欧盟在2024年发布了银行一揽子计划(CRR3),要求银行从2025年开始披露环境物理和转型风险、社会和治理风险、对化石燃料行业实体的总敞口,以及如何将ESG风险纳入业务战略和流程、治理和风险管理。该计划还将ESG风险相关披露的范围从大型银行扩展到所有银行。
然而,欧盟委员会在2025年2月启动了“一揽子”(Omnibus)立法计划,旨在大幅减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和监管负担,提议对包括《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分类法规》(Taxonomy Regulation)和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一系列法规进行重大修改。
EBA表示,Omnibus法案的进展及其自身对银行一揽子计划(CRR3)报告要求的拟议修订预计将直接影响ESG风险相关披露的结构和内容,特别是在欧盟分类法和CSRD更新的背景下。由于Omnibus法案的最终结果及其对EBA披露要求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EBA决定暂缓执行相关要求,以避免银行面临冲突的披露要求或给小银行带来不成比例的合规负担。
[21] EBA. The EBA issues a no-action letter on the application of ESG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and updates the EBA ESG risks dashboard with December 2024 data. August 2025.
22. 新加坡调整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时间表
关键词:分阶段实施;气候信息披露;中小企业;推迟
2025年8月25日,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监管局(ACRA)和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宣布调整气候相关披露要求的实施时间表,为中小企业提供更长的准备时间。[22]
根据新规,海峡时报指数成分股公司(市值前30大)的气候披露要求保持不变——自2025财年开始按ISSB标准要求进行披露,并自2026财年开始披露范围三排放,其他上市公司则将分阶段延迟实施。市值超过10亿新元的非成分股公司推迟至2028财年,市值低于10亿新元的公司推迟至2030财年。范围三排放的披露将保持自愿性,所有公司的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的外部鉴证要求推迟至2029年。监管机构表示,这一调整考虑了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及企业反馈,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的能力建设挑战,同时鼓励企业继续加强气候报告能力建设。
[22] ACRA. Extended Timelines for Most Climate Reporting Requirements to Support Companies. August 2025.
23. 美国加州发布气候相关财务风险披露清单草案
关键词:气候相关财务风险;信息披露;IFRS S2;TCFD
2025年9月2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发布了《气候相关财务风险披露:清单草案》,旨在为《气候相关财务风险法案》(SB261)的适用企业提供具体指导[23]。SB261法案要求在美国加州开展业务且年收入超过5亿美元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每两年披露一次气候相关财务风险及应对措施。此次发布的清单草案明确了企业可基于TCFD建议或IFRS S2等框架进行气候相关财务风险披露,并允许相关披露在母公司层面进行合并,满足一定条件的子公司无需单独进行披露。
该草案明确了企业气候相关财务风险披露的内容应涵盖治理结构、气候风险与机遇识别、风险管理流程以及关键指标与目标,旨在帮助企业建立合规体系并提升气候风险透明度。在指标与目标方面,为减轻企业负担,该草案暂不要求企业在首次报告中披露范围1、2、3排放数据及定量情景分析,允许定性描述。
[23] California Air Resources Board. Climate Related Financial Risk Disclosures: Draft Checklist. September 2025.
24. 香港发布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更新草案
关键词:分类目录;标准;转型活动
2025年9月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发布《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更新草案,提议将转型活动及新的经济领域纳入目录范围。[24]此次修订是继2024年5月香港推出初版分类目录后的阶段性拓展,旨在通过界定具有环境效益的经济活动,引导资本流向绿色和转型领域。
该草案的核心突破在于增设"转型活动"类别,涵盖能源、制造等高碳排放行业向低碳转型的生产经营活动。转型活动需设定明确时限的减排路径(如航运业转型截止期为2030年,能源业为2035年),确保与2050年净零目标及1.5℃温控目标对齐,同时兼顾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发展需求。
该草案同时扩展了行业活动覆盖范围,在初版的4大行业(发电、交通、建筑、水废管理)12项活动的基础之上,新增纳入了制造业和信息通信技术行业,包括13项活动类别(输配电、区域供热和制冷、低碳交通基础设施等)。此外,草案在初版聚焦“减缓气候变化”目标的基础之上,新增"适应气候变化"目标,以引导资金投向极端天气应对和物理风险管理领域。
香港金管局表示将持续完善分类目录,未来可能纳入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等领域,深化“适应气候变化”目标相关活动,并探索"无重大损害"原则的应用。该草案的公众咨询截止期为2025年10月8日。
[24] HKMA. Consultation on Phase 2A prototype of Hong Kong Taxonomy for Sustainable Finance.
25. 新加坡金管局牵头绿色混合融资基金完成首次募资
关键词:气候融资;混合融资;转型金融
2025年9月8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宣布绿色投资伙伴关系(GIP)完成首次募资,筹集5.1亿美元资金。[25]该基金是新加坡“亚洲转型融资伙伴关系(FAST-P)”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混合融资模式,结合公共、私人和慈善资本,旨在为东南亚和南亚地区的绿色和可持续基础设施项目提供债务融资。投资重点领域包括可再生能源与储能、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可持续交通、水与废弃物管理以及其他能源转型相关行业。
该混合融资基金由汇丰银行和淡马锡联合成立的Pentagreen Capital管理。作为央行主导的金融创新工具,GIP通过风险分担机制吸引私人资本参与气候投融资,旨在解决亚洲地区面临的气候融资缺口问题,推动区域绿色转型。
[25] MAS. Green Investments Partnership, a Blended Finance Fund under Singapore’s FAST-P initiative, Achieves First Close with US$510 Million in Committed Capital.
26. 荷兰央行更新气候与自然相关风险管理指南并启动养老金和保险业风险评估
关键词:气候与自然相关风险;ESG数据;保险业;养老金
2025年9月10日,荷兰中央银行(DNB)发布更新版气候与自然相关风险管理指南,并宣布启动对养老金基金和保险公司的新一轮风险评估。DNB表示将在对气候与自然相关金融与非金融风险进行监管时使用该指南内容,采用基于机构规模、复杂性和风险重要性的差异化监管方法;并将从2026年起将气候与自然相关风险纳入市场风险和战略风险等定期审慎风险评估。[26]
DNB指出,法律要求金融机构需管理所有实质性风险,包括气候和自然相关风险,尽管许多机构已开始将气候与自然相关风险纳入管理框架,但行业整合程度仍不一致。为此,DNB正在开发ESG数据和仪表板,以增强对金融机构可持续风险敞口的监测。
[26] DNB. Updated guide to managing climate and nature-related risk, also available in English. September 2025.
( 执笔人:邵丹青 )
本期政策追踪原载于北大国发院《气候政策与绿色金融》季刊第十二期。
本文版权为北大国发院以及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所有。侵权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