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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Tracker
Financial regulation

Policy tracker: central banks and regulatory authorities(October 2025-January 2025)

央行与监管机构在推动金融体系支持气候目标与可持续金融市场发展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北大国发院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MGF Lab)自2021年起实时追踪全球主要经济体央行与监管机构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可持续金融及气候相关政策,以期为政策制定者、金融从业者、研究者以及社会公众展现政策发展脉络与趋势,把握全球政策前沿。

完整的政策动态库请见MGF Lab网站中的【MGF数据库-政策追踪】:https://mgflab.nsd.pku.edu.cn/MGFsjk/zczz/index.htm


2025年10月—2026年1月政策追踪一览

1

中国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气候准则

2

中国人民银行拓展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领域

3

香港特区政府发行史上最大规模数字绿色债券

4

香港金管局发布第 2A 阶段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

5

中国财政部发布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6

中国三大证券交易所发布三个新增环境议题披露指南

7

英国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标准

8

欧洲央行首次对银行气候风险违规处以罚款

9

欧盟委员会提议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新分类体系

10

欧洲央行将气候与自然相关风险管理作为监管优先事项

11

英国发布 ESG 评级机构监管规则提案

12

英格兰央行发布监管声明加强银行和保险公司气候风险管理

13

欧洲议会通过简化版企业可持续性报告与尽职调查规则

14

欧盟金融监管机构发布 ESG风险压力测试指南

15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发布指南防范 ESG 投资洗绿风险

16

欧洲央行宣布加强气候物理风险影响监测及银行转型计划评

17

加拿大发布金融机构气候情景演练报告

18

美国银行监管机构撤销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管理原则

19

加拿大启动可持续投资分类目录制定

20

墨西哥更新主权可持续融资框架并发行可持续主权债券

21

NGFS 发布绿化货币政策操作研究报告

22

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气候相关披露标准

亚洲

1. 中国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气候准则

关键词:企业可持续披露;气候准则;自愿性


2025年12月19日,中国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以下简称《气候准则》)[1]。《气候准则》是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中的首项具体准则,此前《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已于2024年11月印发。

《气候准则》除总则和附则外,分为四个部分,即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第一部分对企业需要披露的治理机构或者个人信息、管理层信息、治理信息整合披露,以及第三方鉴证等作出了规定。第二部分明确了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信息如何影响企业的战略和决策、当期和预期财务影响、气候韧性等披露要求。第三部分明确了如何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管理流程,以及对这些流程融入企业整体风险管理流程的程度和整合披露的规定。第四部分规定了气候相关行业通用指标、行业特定指标、气候相关目标,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依据等内容。

在实施安排方面,《气候准则》现阶段定位为试行文件,采取自愿实施原则,后续将通过“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在行业应用方面,财政部已着手开展电力、钢铁、煤炭、石油、化肥、铝、氢、水泥、汽车等行业应用指南的制定工作,拟在未来适时发布,为不同行业应用《气候准则》提供指引,形成“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行业应用指南”的企业可持续披露政策体系。


[1] https://www.casc.org.cn/2025/1225/278706.shtml

2. 中国人民银行拓展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领域

关键词:再贷款;绿色转型;货币政策;定向支持


2026年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节能改造、绿色升级、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具有直接碳减排效应的项目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领域[2]

根据安排,该工具按季操作,每次操作向金融机构提供1年期再贷款资金,全年操作规模不超过8000亿元人民币。人民银行将根据货币政策调控需要确定季度操作量,并依据金融机构在相关支持领域的贷款投放情况及再贷款需求,按照政策规定提供资金支持。此次调整进一步聚焦“直接碳减排效应”,有助于引导金融资源更加精准地投向节能降碳和能源转型领域,强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绿色低碳转型的定向支持作用。

碳减排支持工具由中国人民银行于2021年设立,是中国首个明确以碳减排效果为核心导向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该工具此前明确支持的三大领域为清洁能源、节能环保与碳减排技术。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60%予以低成本资金(年利率1.75%)支持,目前安排的实施年限至2027年末。


[2] https://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2026011515253112924/index.html.

3. 香港特区政府发行史上最大规模数字绿色债券

关键词:代币化债券;区块链;数字绿色债券


2025年11月1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发行100亿港元(约13亿美元)的数字绿色债券,这是迄今为止全球规模最大的数字绿色债券发行[3]。数字绿色债券是在区块链网络上发行并记录的绿色债券,投资者在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所进行交易,本金和利息通过区块链支付。此次发行获得了强劲的市场支持,总认购额超过1300亿港元(约167亿美元)。

本次发行包含四个批次,分别以港元、人民币、美元和欧元计价。这是香港特区政府继2023年初发行8亿港元代币化绿色债券和2024年发行60亿港元数字绿色债券之后的第三次数字绿色债券发行。此次发行引入了多项创新功能,包括在结算过程中整合数字货币,港元和人民币批次可选择通过代币化央行货币进行结算,以及为所有发行批次采用数字代币标识符。

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表示,这一举措展示了香港在绿色金融和金融科技领域的领先地位。数字绿色债券通过区块链技术提高了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同时加快了交易和结算速度,为绿色项目融资提供了更高效的工具。这一创新不仅支持了香港的绿色转型,也为全球绿色金融市场的数字化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


[3]https://www.hkma.gov.hk/eng/news-and-media/press-releases/2025/11/20251111-6/.

4. 香港金管局发布第2A阶段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

关键词:分类目录;转型活动;适应气候变化


2026年1月22日,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正式发布第2A阶段《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以下简称“香港分类目录”)[4]。金管局分阶段制定香港分类目录,旨在建立一套稳健及透明的标准,以界定对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有贡献的经济活动。2024年5月,金管局发布了第一阶段香港分类目录,为四个行业下12项绿色经济活动提供了界定标准。2025年9月,金管局就扩大分类目录所涵盖的范围及相关优化措施开展了公众意见征询。

相较于第一阶段,此次正式发布的第2A阶段香港分类目录具有以下亮点:一是扩大涵盖行业。在第一阶段包含的四个行业(发电、交通运输、建筑、废物处理)的基础上,新增两个对区内以至全球减碳至关重要的行业(制造业、资讯及通讯科技业)。二是增加经济活动并更新技术标准。新增13项经济活动,涵盖的经济活动数目从12项增至25项,同时更新了第一阶段部分经济活动的技术标准。三是纳入转型元素。首次纳入“转型活动”和“转型措施”,设定中期减碳目标、支持转型的措施、“日落日期”(实施转型的最后限期)。四是拓展环境目标。新增“适应气候变化”的环境目标,回应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以管理实体风险和应对愈趋频繁的极端天气事件。


[4] https://brdr.hkma.gov.hk/eng/doc-ldg/docId/20260122-5-EN.

5. 中国财政部发布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关键词:可持续信息;鉴证;基本准则;自愿性


2026年1月27日,中国财政部印发《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试行)》(以下简称《鉴证准则》)[5]。该准则作为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旨在终结此前可持续发展信息鉴证市场因缺乏统一标准而导致的执业质量参差不齐、报告可比性差等问题,为第三方机构开展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提供了全国统一的执业标尺,与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共同构建起从信息披露到第三方鉴证的全链条规范体系。

《鉴证准则》系统规范了鉴证业务从承接、计划、执行到出具报告的全过程,并强调质量管理和职业道德。《鉴证准则》确立了“合理保证”与“有限保证”的双轨制保证体系,为不同需求的企业和鉴证机构提供了清晰且差异化的选择。同时,《鉴证准则》特别关注可持续信息的前瞻性、计量复杂性等特点,强化了风险评估与应对程序,要求鉴证机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结论的客观公正,体现了既对接国际准则又立足中国实际的特色。

考虑到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处于起步阶段,《鉴证准则》当前定位为试行文件,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开展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的机构自愿实施。《鉴证准则》的发布有助于提升可持续信息的可信度和可比性,有效缓解“洗绿”担忧,引导资本更精准地流向绿色低碳领域。


[5] https://www.cicpa.org.cn/xxfb/tzgg/202601/t20260127_65792.html.

6. 中国三大证券交易所发布三个新增环境议题披露指南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报告;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


2026年1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沪深北三大证券交易所发布“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三个环境议题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应用指南[6]。2025年,沪深北三大证券交易所已在证监会指导下发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首批编制指南(包括“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应对气候变化”)。

本次修订分别针对“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三个环境议题新增三个章节。一方面,详细解释相关议题的常见风险和机遇,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导致的产能限制、化石能源开采难度增加等风险,新污染防治技术的应用、引入水循环利用系统降低废水排放成本等机遇。另一方面,提供披露数据的通用计算流程与方法,如提示常见的污染物类型和披露示例、核算能源消耗量的具体方法、总耗水量等具体披露要点。

本次新增内容不额外增设强制性披露义务,强化风险与机遇识别导向,旨在引导上市公司循序渐进提升环保与资源节约责任意识,推动形成规范、系统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机制。


[6] https://www.sse.com.cn/aboutus/mediacenter/hotandd/c/c_20260130_10807454.shtml.

欧洲

7. 英国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标准

关键词:信息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标准


2025年11月12日,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FRC)发布了《国际可持续发展鉴证标准(英国)5000号》,即“可持续发展鉴证业务的一般要求”,这是英国首个针对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的专业标准[7]。该标准基于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制定的全球基准标准开发,旨在为从业人员在执行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业务时提供质量保证和一致性框架。

该标准的发布正值英国政府考虑对部分公司引入强制性可持续发展报告要求之际,此前英国政府已就新的英国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UK SRS)和气候相关转型计划要求等议题开展了一系列咨询。该标准适用于多个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和框架,包括欧盟、ISSB、GRI、ISO等发布的框架。FRC表示,该标准目前为自愿采用,但将有助于提升英国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可信度,支持更明智的投资决策,并增强英国作为可持续金融目的地的吸引力。


[7] https://www.frc.org.uk/news-and-events/news/2025/11/frc-takes-steps-to-support-quality-and-consistency-in-the-assurance-of-sustainability-reporting/.

8. 欧洲央行首次对银行气候风险违规处以罚款

关键词:银行合规要求;气候风险评估;监管处罚


2025年11月10日,欧洲央行首次对银行因未能有效识别气候风险而处以罚款,向西班牙银行Abanca开出187,650欧元的定期罚款[8]。该处罚源于Abanca未能遵守欧洲央行要求,即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对气候和环境相关风险的重要性评估,延迟了65天才满足要求。

该项处罚体现了欧洲央行气候风险监管的导向与力度,旨在确保欧元区银行识别、评估和管理气候风险。欧洲央行在2022年的气候压力测试中发现多项问题,要求金融机构在指定日期前解决这些问题,并警告若没有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将按日处罚。最初有22家银行被要求针对压力测试所识别的问题进行改进,几乎所有银行都按时提交了气候和环境相关风险评估报告。

欧洲央行执行委员会成员Frank Elderson表示,大多数银行按时提交了充分的重要性评估,表明监管措施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有效的。尽管罚款金额不大,但这是向银行业发出的明确信号,表明欧洲央行将严格执行气候和环境风险管理规定,金融机构不能再忽视气候变化对其业务的影响。


[8] https://www.bankingsupervision.europa.eu/press/pr/date/2025/html/ssm.pr251110~3e0b6f579e.en.html.

9. 欧盟委员会提议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新分类体系

关键词:ESG披露;反洗绿;SFDR;基金分类


2025年11月19日,欧盟委员会对《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SFDR)提出修订提案,旨在解决现行披露要求过于复杂、投资者难以比较金融产品可持续性特征的问题[9]

新提案最核心的变化是用简化的三级分类体系取代现行的第8条和第9条披露制度,包括:1)“可持续”类别 ——针对已符合高可持续标准、为实现气候、环境或社会目标做出贡献的产品;2)“转型”类别——针对投资于尚未完全可持续但处于可信转型路径的公司和项目的产品;3)“ESG基础”类别——针对虽不符合前两类标准但整合了ESG投资方法的产品。新分类体系基于排除标准和积极贡献原则,要求至少70%的投资组合遵循与产品类别相匹配的ESG策略。

同时,提案还大幅减轻了金融机构的合规负担,取消了实体层面的主要不利影响披露要求,并使产品层面披露对于零售投资者更加友好。此举旨在增强ESG产品的可比性,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防范“洗绿”风险。


[9]https://finance.ec.europa.eu/news/commission-proposes-improvements-sfdr-2025-11-21_en.

10. 欧洲央行将气候与自然相关风险管理作为监管优先事项

关键词:保险保护缺口;审慎监管;气候与自然相关风险


2025年11月,欧洲央行发布了未来三年的监管优先事项,将气候和自然相关风险作为核心关注领域[10]。欧洲央行警告称,全球冲击风险已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水平,其中气候风险是“永久性冲击”,对房价和其他资产价值产生严重的长期影响。

该声明要求银行进一步加强气候和自然相关风险管理,考虑到自然灾害日益频繁和净零目标进展缓慢的现状。欧洲央行特别关注保险保护缺口(仅约25%的自然灾害损失得到保险覆盖)和无序转型带来的风险。

尽管许多银行在应对气候风险方面已取得进展,但欧洲央行指出部分银行仍存在薄弱环节,监管机构将持续监控银行的进展和缺陷整改情况。未来监管工作将重点关注审慎转型规划要求和银行合规面临的持续挑战,通过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确保银行体系对气候风险的韧性。


[10] https://www.bankingsupervision.europa.eu/framework/priorities/html/ssm.supervisory_priorities202511.en.html.

11. 英国发布ESG评级机构监管规则提案

关键词:ESG评级;透明度;利益冲突;金融监管


2025年12月1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发布了关于监管ESG评级机构的咨询文件(CP25/34),提出了针对ESG评级提供商的透明度、治理和利益冲突管理的规则提案[11]。该提案旨在回应市场对ESG评级质量、数据准确性、方法论透明度以及潜在利益冲突的广泛担忧,以增强市场对ESG评级的信任,并支持英国作为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的目标。

该提案的核心内容涵盖四大领域:1)提高透明度,要求提供商公开披露其产品的目标、评估范围(风险、影响或其他维度)、评级量表含义、覆盖范围决定方式等;2)加强治理与内控,要求建立与其规模和复杂性相称的稳健治理安排、确保评级基于全面且最新的信息分析、建立质量保证流程并保留内部记录;3)识别与管理利益冲突,要求制定有效的利益冲突管理政策并保留相关记录;4)明确利益相关方参与及投诉处理机制,包括首次发布评级前通知被评实体并给予其纠正错误的机会、允许被评公司请求获取用于评级的数据,以及建立接收和处理用户及被评实体反馈的程序。

FCA表示,该提案借鉴了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的建议以及在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支持下制定的《ESG评级和数据产品提供商行为准则》。咨询期将持续至2026年3月底,计划于2026年第四季度敲定最终规则并于2028年6月生效。

该提案的制度基础来自2025年10月英国政府向议会提交并通过的最终立法,该立法明确将ESG评级机构纳入FCA的监管范围,要求所有在英国运营的ESG评级机构——无论本土还是海外提供商——均需获得FCA授权。此次提案则标志着英国ESG评级监管从立法授权正式进入规则设计阶段。


[11] https://www.fca.org.uk/publications/consultation-papers/cp25-34-esg-ratings-proposed-approach-regulation.

12. 英格兰央行发布监管声明加强银行和保险公司气候风险管理

关键词:银行;保险公司;气候风险;审慎监管


2025年12月3日,英格兰央行(BoE)审慎监管局发布了《监管声明(SS)4/25——加强银行和保险公司管理气候相关风险的方法》[12]。该声明取代了其2019年发布的初始监管期望(SS3/19),旨在应对气候事件日益频繁和剧烈对金融系统构成的威胁,并回应行业对更清晰和一致的监管指引的呼吁。

该声明的核心更新内容包括:强化治理安排,要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积极参与监督气候相关风险;完善风险管理框架,要求公司采用稳健、透明的方法论、假设和监督机制来评估和管理气候风险;要求公司深刻理解气候情景分析如何影响商业决策;并要求公司严格评估气候相关数据源,弥补覆盖范围和质量上的差距以支持决策。该声明还包含针对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特定期望,以及与国际标准接轨的信息披露要求。

英格兰央行强调,政策的实施将遵循比例原则,依据公司气候风险敞口的重大性而定,并允许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相对简单但仍能实现适当风险管理的方法。该政策立即生效,公司需进行内部审查以评估自身现状,识别需改进的领域,并制定可信的计划来弥补差距。审慎监管局建议监管机构给予公司至少六个月的时间来准备内部审查和行动计划相关材料


[12]https://www.bankofengland.co.uk/prudential-regulation/publication/2025/december/enhancing-banks-and-insurers-approaches-to-managing-climate-related-risks-ss.

13. 欧洲议会通过简化版企业可持续性报告与尽职调查规则

关键词:简化;可持续性报告;尽职调查;CSRD;CSDDD


2025年12月16日,欧洲议会以428票赞成、218票反对、17票弃权的结果,正式通过了关于简化企业可持续性报告与尽职调查规则的临时协议[13]。新规大幅缩减了适用范围,减轻了企业合规负担,旨在“平衡可持续目标与欧盟竞争力”。该协议将于欧盟理事会正式批准后生效。

在可持续性报告方面,企业可持续性报告指令(CSRD)的强制适用范围被大幅收缩,仅对员工超过1000人且年净营业额高于4.5亿欧元的欧盟企业作强制要求。非欧盟企业如在欧年净营业额超过4.5亿欧元,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在欧营业额超过2亿欧元,也需遵守。同时,报告要求大幅简化,行业特定报告转为自愿性质;禁止大企业将报告责任转嫁给中小型企业(员工少于1000人的企业无需向合作伙伴提供额外信息);欧盟委员会将建立数字门户,提供报告模板与成员国实施指南。

在尽职调查方面,企业可持续性尽职调查指令(CSDDD)将仅对员工超过5000人且年净营业额高于15亿欧元的大型欧盟及非欧盟企业作强制要求。适用企业需开展供应链风险排查,但仅在其他方式无法获取信息时,才能向员工少于5000人的合作伙伴索取数据。不再强制要求企业制定符合《巴黎协定》的转型计划。违规处罚由成员国层面执行,最高罚款可达企业全球净营业额的3%。

2025年10月,欧洲议会曾以极其接近的票数否决了关于Omnibus I的妥协方案。该方案同样拟削减CSRD和CSDDD的适用范围,但在门槛设定和削减幅度上介于欧盟委员会初始提议与右翼政党主张之间,未能获得多数支持。该次否决凸显了欧洲议会内部在监管松紧问题上的尖锐分歧,也一度加剧了企业对政策走向不确定性的担忧。

与10月被否决的方案相比,12月通过的临时协议在总体“简化、减负”的方向上保持一致,但通过重新调整适用门槛和配套安排,形成了更具政治可行性的折中结果。尽管如此,一些环保组织与部分议员仍批评规则倒退,会削弱《欧洲绿色协议》执行力、增加“洗绿”风险。


[13]https://www.europarl.europa.eu/news/en/press-room/20251211IPR32164/simplified-sustainability-reporting-and-due-diligence-rules-for-businesses.

14. 欧盟金融监管机构发布ESG风险压力测试指南

关键词:ESG风险;压力测试;审慎监管


2026年1月6日,欧盟三大金融监管机构(EBA、EIOPA和ESMA)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压力测试的最终指南[14]。该指南旨在为欧盟成员国监管机构提供统一标准,指导其将ESG风险系统地纳入对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审慎监管压力测试框架中。

该指南建议监管机构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首先从重要性评估入手,识别与受监管实体商业模式、投资组合、地理敞口和行业活动最相关且影响最大的ESG风险。该指南明确,初期应重点关注气候与环境风险(包括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并随着数据和模型的完善,逐步扩展至其他ESG因素。该指南还涵盖了时间范围(短期用于评估对冲击的财务韧性,长期用于评估商业模式和战略韧性)、情景设计、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方法的选择,以及颗粒度(投资组合、行业、地理、交易对手层面)等关键要素。此外,该指南建议监管机构为ESG压力测试配置充足的人力与物力资源,包括具备ESG风险评估专业知识的员工以及支持获取高质量ESG数据的数据管理能力。

该指南将于2027年1月1日开始正式适用,遵循“遵守或解释”原则。


[14] https://www.eba.europa.eu/publications-and-media/press-releases/esas-publish-joint-guidelines-esg-stress-testing.

15.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发布指南防范ESG投资洗绿风险

关键词:ESG排除;ESG整合;信息披露;可持续投资;洗绿风险


2026年1月14日,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发布了一份专题说明,旨在指导市场参与者应对可持续投资策略营销中的“洗绿”风险,特别关注ESG整合和ESG排除策略[15]

该指南提出了四项关键原则,要求可持续性声明必须准确、可获取、有依据且及时更新。ESMA指出,ESG整合和排除策略在不同基金中的含义和雄心水平存在差异,可能导致与投资者的误导性沟通。例如,ESG整合在投资策略中有时具有约束力并适用于整个投资组合,有时则是可选的且仅适用于部分持仓;ESG排除策略在应用排除阈值时也存在不同的雄心水平。

为解决这些问题,ESMA列举了一系列“应做”和“不应做”的事项以及良好和不良实践案例。对于使用“ESG整合”一词,ESMA指导公司清晰说明其含义,使用通俗语言准确描述ESG因素在投资组合构建过程中的考虑方式,并说明ESG整合是产品方法的约束性还是非约束性因素。对于ESG排除策略,ESMA要求公司描述所使用的过程,澄清排除是绝对定义的还是基于阈值,并披露排除策略是否使用了重要性评估。

该指南是ESMA去年启动的关于发行人和基金管理人可持续性声明系列专题说明的一部分,旨在提高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免受误导性ESG声明的侵害。


[15] https://www.esma.europa.eu/document/thematic-notes-clear-fair-and-not-misleading-sustainability-related-claims-esg-strategies.

16. 欧洲央行宣布加强气候物理风险影响监测及银行转型计划评估

关键词:审慎监管;气候风险;物理风险;自然风险;转型计划


2026年1月,欧洲央行(ECB)在完成其“2024—2025年气候与自然计划”后,宣布了新的优先工作领域,以进一步将气候和自然相关风险纳入其核心工作[16]

新的优先工作包括三大方向:一是向绿色经济的转型,将加强对银行审慎转型计划的评估,并探索如何将气候相关考量进一步纳入其操作框架;二是应对气候变化对经济和金融系统日益增长的物理影响,旨在加强宏观经济分析、改善数据和风险监测,并进一步分析银行应对物理风险相关挑战的能力;三是自然相关风险和生态系统退化的影响,包括评估与水相关的风险。

此举是ECB持续将气候与自然风险嵌入货币政策(如抵押品框架引入“气候因子”、减少公司债券组合碳排放)和审慎监管(如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工作的延续,旨在应对不断增长的气候变化与自然退化带来的经济和金融后果


[16] https://www.ecb.europa.eu/press/pr/date/2026/html/ecb.pr260116~4b4a05a179.en.html.

美 洲

17. 加拿大发布金融机构气候情景演练报告

关键词:气候风险;物理风险;转型风险;情景分析;金融稳定


2025年9月11日,加拿大金融机构监管局(OSFI)与金融市场管理局(AMF)联合发布了基于气候情景分析的金融风险评估报告,对250多家金融机构进行了气候压力测试[17]

测试结果显示,加拿大金融机构在中短期内能够承受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带来的损失,但长期来看,物理风险会以非线性方式加剧,小幅升温可能引发不成比例的重大影响。极端事件的频发将可能放大损失并削弱金融机构的韧性,尤其是对于那些区域或行业集中度较高的机构。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在洪水、野火等风险评估方面较为先进,而存款机构和寿险公司在这方面则相对落后。在转型风险方面,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中有相当比例集中于受气候转型风险影响较大的行业。这些暴露可能在长期内面临预期损失的大幅增加,尤其是在“延迟转型”(delayed transition)情景下,影响更为显著。

报告指出,加强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测量、评估与管理是维护加拿大金融体系信心的关键。持续推进这一领域的工作,将有助于在气候挑战不断演化的背景下,维护金融稳定并增强机构韧性。为此,OSFI与AMF将把本次演练的发现纳入后续的监管预期与风险管理指引。未来的工作重点将是评估金融机构是否具备通过数据驱动的稳健方法、有效衡量并合理定价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能力。


[17]https://www.osfi-bsif.gc.ca/en/about-osfi/reports-publications/strengthening-climate-risk-financial-resilience-insights-standardized-climate-scenario-exercise.

18. 美国银行监管机构撤销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管理原则

关键词:政策撤销;气候风险;银行监管


2025年10月16日,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货币监理署联合宣布撤销2023年制定的《大型金融机构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管理原则》[18]。该原则原本旨在帮助总资产超过1000亿美元的大型金融机构管理气候变化带来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指导银行制定战略、配置资源和建立能力来识别、衡量、监测和缓释气候相关金融风险。

监管机构在撤销声明中表示,他们认为基于现有的安全和稳健标准,金融机构已经具备有效的风险管理实践,不需要专门的气候风险管理原则。美联储表示,气候原则可能会分散大型金融机构对实质性金融风险管理的注意力。这一撤销决定是美国联邦机构自特朗普政府上任以来逆转前任政府气候政策的一系列行动中的最新举措,此前美联储已退出致力于气候和绿色金融问题的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美联储七名理事中有五人投票支持撤销该原则,反对者则认为在气候相关金融风险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撤销该原则违背了逻辑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实践。


[18] https://www.federalreserve.gov/newsevents/pressreleases/bcreg20251016a.htm.

19. 加拿大启动可持续投资分类目录制定

关键词:分类目录;绿色投资;转型投资;自愿性


2025年12月,加拿大政府在其预算案中正式宣布,任命加拿大气候研究所(CCI)牵头制定国家可持续投资指引(分类目录)[19]。该指引旨在为发行绿色或转型债券的企业和评估可持续投资产品的投资者提供清晰、可信的界定标准,进而引导更多私人资本投向清洁经济,以支持加拿大实现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

该指引将采用自愿性原则,并致力于与国际上其他主要分类标准(如EU Taxonomy)保持兼容与协调。加拿大气候研究所将与以气候为重点的投资者倡议组织“商业未来路径”(BFP)合作,共同推进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同时,将成立一个由独立专家、学者、金融部门、气候科学家、原住民代表及民间社会成员组成的“分类体系理事会”,负责最终的决策。

该指引计划于2026年底前发布首批针对三个优先行业的分类目录,并于2027年扩展至另外三个行业。首批优先行业的选择将基于其减排潜力和提升加拿大经济低碳竞争力的能力来确定。


[19] https://www.canada.ca/en/department-finance/news/2025/12/government-announces-next-steps-toward-made-in-canada-sustainable-investment-guidelines.html.

20. 墨西哥更新主权可持续融资框架并发行可持续主权债券

关键词:可持续主权债券;主权可持续融资框架;可持续分类法


2026年1月,墨西哥财政和公共信贷部宣布更新其主权可持续融资框架,并据此发行了总额达47.5亿欧元的可持续发展债券[20]。此次债券发行包括5年期、10年期和14年期三个品种,是拉丁美洲发行人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ESG债券发行,也是非欧洲主权发行人最大的欧元ESG债券交易。

更新的融资框架扩大了符合条件的可持续支出类别,使其与13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保持一致,新增了SDG 10(减少不平等)和SDG 12(负责任消费和生产)。新框架还通过纳入2023年推出的墨西哥可持续分类法作为评估合格可持续支出的分析框架,加强了债券发行的合格性和可追溯性标准。

墨西哥已成为重要的可持续债券发行人,自2020年首次发行与联合国SDGs挂钩的债券以来,已累计发行56笔以欧元、美元、比索和日元计价的可持续债券,总额超过320亿美元。此次可持续主权债券发行吸引了来自超过180家国际投资者参与认购,认购总额达135亿欧元。


[20] https://www.gob.mx/shcp/prensa/comunicado-no-4.

国 际

21. NGFS发布绿化货币政策操作研究报告

关键词:央行工具;气候风险;货币政策;资产负债表


2026年1月,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发布了一份题为《绿化货币政策操作:探索更多选项》的新报告,旨在为央行提供更全面的绿色货币政策工具包[21]

该报告指出,央行过去主要关注调整抵押品框架和将资产购买向低碳借款人倾斜等资产端措施,但这些措施的有效性可能受其周期性限制。因此,报告建议有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职责的央行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的两端(资产端和负债端)纳入气候因素,以更有效地管理货币政策周期中的风险。负债端工具可能包括将气候因素纳入准备金要求或短期债务发行。NGFS认为,这些工具可以通过在整个货币周期中保持一致的激励,有效补充当前涵盖信贷、抵押品和资产购买政策的绿化实践。

报告对这些工具进行了成本效益分析,并讨论了操作、法律和市场方面的挑战。报告认为,在职责允许的情况下,这些措施可以帮助央行保护资产负债表免受气候风险影响,同时支持低碳资本配置。


[21]https://www.ngfs.net/en/publications-and-statistics/publications/greening-monetary-policy-operations-exploring-additional-options.

22. 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气候相关披露标准

关键词:公共部门;气候披露;气候风险


2026年1月,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IPSASB)正式发布了《IPSASB SRS 1:气候相关披露》标准[22]。这是首个专门针对政府和公共部门实体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旨在帮助其报告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该标准的制定得到了世界银行的支持,并主要借鉴了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的IFRS S2标准框架。

该标准的核心披露要求围绕治理、战略、风险管理以及指标和目标四大支柱展开,具体包括对气候相关风险的监督、战略决策、财务影响分析、情景分析、气候韧性评估,以及基于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的范围1、2、3排放量等指标。

与面向投资者的IFRS S2相比,IPSASB SRS 1更广泛地考虑了公共部门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并引入了针对GHG Protocol的“可反驳推定”条款,允许实体在特定情况下采用其他核算方法。为促进标准实施,IPSASB提供了过渡性豁免,例如在前三个年度报告期内可不披露范围3排放量。

该标准的发布标志着公共部门气候信息披露迈入规范化新阶段,有助于提升公共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并为公共部门获取气候韧性融资提供信息基础。


[22]https://www.ipsasb.org/publications/ipsasb-srs-1-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

        ( 执笔人:邵丹青 )


本期政策追踪原载于北大国发院《气候政策与绿色金融》季刊第十三期。

本文版权为北大国发院以及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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