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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tainable Finance
Common Ground Taxonomy

The Origin, Development and Prospect of the CGT for Sustainable Finance

G20 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在 2021 年发布的《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中指出,要提升各国可持续金融界定标准的可比性、兼容性和一致性。由中国倡议发起、中欧共同牵头的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CGT)工作就是为提高全球可持续分类目录可比性和互操作性做出的实质性贡献。CGT 在中国市场上已经被广泛使用,包括中国发行的国际绿债贴标和对中国存量绿色债券的再贴标,并已证明其能够降低跨境交易成本,并推动绿色资本流向新兴市场国家。此外,CGT 已经被多个经济体作为开发本土分类目录的参考,这预示着多边参与的 MCGT 有更大的潜力支持国际可持续金融标准建设和市场扩容。

一、CGT 的起源:为绿色金融跨境合作寻找“共同语言”

根据国际共识,为实现《巴黎协定》以及联合国其他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全球每年需要通过绿色金融体系调用 4 万亿~ 6 万亿美元投资于有显著环境、气候和社会效益的经济活动。绿色金融体系有效运行的关键包括开发一套协同的标准用于定义与绿色经济活动相关的资产,形式上表现为活动清单或分类目录。实践中,多边开发银行、非政府组织、行业协会、各国监管机构、商业银行等各自发展出数百种不同的清单目录,使用不同的评估框架和描述方式,导致了市场分割、跨境多重认证和“洗绿”风险等一系列问题,阻碍绿色金融跨境合作进一步扩大规模和高质量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2020 年初,中国金融学会绿金委主任马骏博士建议中欧合作为绿色金融跨境合作寻找“共同语言”。2020 年 7 月初,人民银行正式向欧盟委员会去函,提出在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下中欧联合牵头设立工作组来推进提升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的可比性与兼容性。欧盟 DGFISMA 很快回函人民银行确认落实该项工作,并安排了具体的对接人员。2020 年 7 月底,中欧双方分别任命马骏和 Ugo Bassi 为 IPSF 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工作组共同主席(欧方共同主席后改由 Macel Haag 接任)。共同主席随即主持启动工作会议,讨论工作目标、范围与专家组协作机制。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的 Bridget Boulle 女士担任欧方专家组组长,时任清华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王博璐担任中方专家组组长。参加《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CGT,以下简称《共同分类目录》)一期工作启动会议的中方专家组成员主要来自清华大学、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咨询”)、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等。

绿色金融长期从业人士可能会注意到以下细节。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和《欧盟分类目录气候授权法》 (EU Taxonomy Climate Delegated Act) 都是 2021 年 4 月 21 日才正式发布。工作组刚启动的时候,中欧专家组手里只有各自监管机构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对于该交付什么样的成果,需要投入多少精力和资源,尚未有特别明确的规划,属于 “摸着石头过河”。现在回头看,当时有几个有利因素促成了 CGT 的诞生。第一,中国金融界广泛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中欧绿色金融合作关系呈上升趋势。第二,中欧专家组核心成员来自市场化机构,很看重国际同行间实质性的专业交流机会,从专业角度出发,持开放心态,不预设结论。第三,中欧专家对各自绿色产业特点有深入的研究,加上中欧专家组组长都具备国际标准开发经验,两相结合促成中欧开展深入具体的专业讨论。

中欧工作组对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与欧盟同类文件开展了全面和细致的比较,在两年半的时间内历经 17 轮严谨、深入、审慎的讨论,详细分析了中欧编制绿色 / 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的方法论和成果要件,包括法律基础、目标、原则、框架、逻辑、分类标准、技术指标和呈现形式等方面。

CGT 的编制过程经历的不少曲折。合作之初,欧盟已发布的《可持续经济活动分类方案》的专家组最终报告和《欧盟分类目录气候授权法》征求意见稿就包含了数百页的详细方法论说明和技术内容,而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仅约 40 页,没有英文版本也没有编制说明,欧盟专家们不了解中方的基本情况,双方缺乏讨论基础。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给予积极支持,为专家组提供了中国目录译文。为了提高专家组会议的讨论效率,每次会议前中方都积极提前准备,把讨论框架和专业要点先发给欧方专家熟悉,这样双方在会议上仅就存疑问题开展讨论,不用纠结于一些基本知识。中欧专家组的核心成员经常在半夜通过邮件沟通会议要点,戏称“对笔记”。

刚开始的时候,IPSF 秘书处只预期发布中欧目录高层级 (high-level) 比较说明 , 综述中欧目录发展史、目标一致性和重点行业等信息供其他司法管辖区参考。到了 2020 年 11 月,中方专家组提出将中国目录中的活动先映射到联合国《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的框架下,再基于重合情景的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并与欧方专家协作先从能源行业门类开始尝试。中欧专家组在 2021 年 1 月得出可信服的结论:中欧目录能源行业门类中绿色活动重合度超过 90%。该项结果于 2021 年 2 月呈报给工作组成员国和观察员机构,得到了中欧双方主席和观察员机构(主要包括多边开发银行和联合国相关倡议机构)的支持认可,也振奋了所有参与者的信心。自此,IPSF 秘书处开始投入更多资源,帮助组织欧方更多行业专家参会讨论、协调征求意见、编辑成果文件和准备发布事宜等。

2021 年 11 月, IPSF 官方网站上发布 CGT初版并广泛征求反馈意见。当时,因为技术指标缺乏可比性,中国建筑节能标准繁杂又没有英文译本,中欧专家组并没有在新建建筑领域达成一致意见。中方主席马骏博士提议中欧专家组召集建筑领域专家,在征求意见期内研究中欧是否有在低碳新建建筑领域达成共识的可能。在中国投资协会绿色发展中心主任张青林的协调下,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李晓峰加入中方专家组,负责与欧方新加入的建筑领域专家对话,交流低碳建筑的标准发展和实践经验。最后,中欧双方专家同意在同时满足双方技术标准门槛的前提条件下,将该项活动纳入 CGT 更新版。期间,中欧专家组也在同时努力分析其他领域经济活动悬而未决的问题。最终,2022 年 6 月正式发布的 CGT 一期成果包含中欧共同认可的 72 项减缓气候变化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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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21年11月4日CGT初版成果视频工作会议

二、CGT 一期:全球可持续金融标准趋同的重要突破

该版 CGT 涵盖了中欧共同认可的能源、制造、建筑、交通、固废和林业六大门类 72 项对减缓气候变化有重大贡献的经济活动。此后三年多时间,CGT 就已成为其他多个经济体(包括但不限于斯里兰卡、中国香港、泰国、巴拿马、巴布亚几内亚、智利、加拿大等国家与地区,以及东南亚可持续金融目录、拉美可持续金融目录共同框架和一些国际组织文件的编制者)在编制其目录、准则的基础或参考。此外,巴基斯坦的哈比银行等机构也参考 CGT 编制了本机构内部使用的分类目录。此外,许多市场参与者开始使用它来贴标绿色资产。CGT 的市场应用表明,中欧合作提高了两个最大绿色金融市场分类体系的互操作性,促进了绿色资本跨境流动。从操作层面来看,用 CGT 对跨境交易的绿色资产进行贴标,有效避免了多重认证的额外成本,提升了这些资产的国际认可度,降低了部分 CGT 贴标债券的发行成本。

CGT 活动分类框架基于《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 标 准 行 业 分 类》 修 订 本 第 4 版(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All Economic Activities Revision 4,简称“ISIC”),具有全球普适性。至今,全球超过 100 个国家和地区在 ISIC 的基础上制定了自己的行业分类标准,其中包括欧盟和中国。ISIC 建立在产品、服务及生产要素投入、生产工艺及技术、产出特点及产出用途等基础之上,覆盖了全球供应链各环节,因此 CGT兼顾了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的经济生产结构与能力,具备在各生产环节界定“绿色”属性的灵活性、包容性和拓展性。CGT 成果的首次发布是全球可持续金融标准趋同路径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相关开发经验已提供给 G20 作为全球可持续金融合作的参考。

CGT 融合了中欧目录各自的优点,充分考虑了中欧目录的法律基础、目标、原则、框架、逻辑、分类标准、指标设立和呈现形式等要素,兼顾了“科学分类”“重点行业优先”“重大贡献技术指标从严”和“重视技术革新”四项原则。其中包含的 72项碳减排经济活动的一级分类可归属到 ISIC 的六大行业门类,是中欧在减缓气候变化活动领域的共同重点门类,即农业、林业及渔业,制造业,电、气、供热和制冷,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环境修复,建筑业,运输和仓储。并且,考虑到技术进步对绿色转型的重要意义,CGT 一期在六大门类之外单列了两项跨门类的创新技术活动,即绿氢储存和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CGT 一期成果得到了国际金融界的广泛关注,并不断应用于绿色金融产品发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许多机构已发行基于《共同分类目录》的境外绿色债券,德意志银行已完成一项基于《共同分类目录》的贸易融资项目,斯里兰卡 2023 年发布的绿色金融分类目录也重点参考了 CGT 一期成果。CGT 已成为一些经济体编制绿色 / 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的参考范本或基准,也为研究全球可持续金融标准趋同路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中方在推动 CGT 应用方面的举措和成

中方积极推动 CGT 在金融市场的运用,包括运用 CGT 助力中国实体在国际市场发行绿色债券、在中国发行可供国际投资者购买的绿色债券和指数基金,以及在中国银行间市场运用 CGT 对存量绿色债券进行再贴标。

2022 年以来,人民银行研究局等部门与中国金融学会绿金委多次组织金融机构和贴标认证机构共同研讨与推进 CGT 在跨境融资中的运用,以降低识别和认证成本。在监管机构和绿金委的支持下,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交银金租等至少 15 家金融机构先后在国际市场上发行了 CGT 贴标的绿色债券。中资机构在境外发行的 CGT 贴标债券也颇受欢迎,超额认购倍数高。

2023 年初,绿金委提出对境内发行的绿色债券开展 CGT 贴标工作,以提升国际投资者对境内绿色债券的认知度,便利境外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债券通等渠道投资境内绿色债券。随后,绿金委发起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牵头的专家组对中国银行间市场存量绿色债券开展 CGT 贴标工作。2023年 7 月,专家组在 CFETS 和绿金委网站发布首批193 只符合 CGT 标准的债券,后续按月更新 CGT债券清单。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经中国金融学会绿金委专家组评估的银行间市场发行的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绿色债券共 463 只,其中 279 只在存续期。279 只存续期债券只数占银行间市场全部存量绿债的 25.3%;发行规模 3525.64亿元,占银行间市场全部存量绿债的 18.2%。其中,主体评级为 AAA、AA+、AA 及无评级的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 92.9%、4.7%、0.3% 和 2.1%;募集资金投向前三的活动分别为:D1.3 风力发电(25.5%)、H1.1 城乡公共交通系统建设与运营(25.2%)、D1.1 太阳能光伏发电(18.5%)。

随着 CGT 国际影响力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境内发行人在发行新债时用 CGT 贴标或对存量债券按 CGT 贴标。2024 年以来,中国境内新发行的绿色债券中有三分之二在发行时用 CGT 贴标。境内外金融数据平台也开始上架 CGT 贴标资产的数据产品。彭博、路透、万得等主流金融平台专设 CGT专题页面并支持检索,CFETS 在本币交易系统中展示 CGT 贴标债券,支持报价及成交界面的 CGT贴标债券筛选功能,以便利境内外投资者交易 CGT贴标债券。

CGT 贴标债券市场发展推动了相关债券与指数基金产品的开发。CFETS 于 2023 年 7 月、2024年 2 月先后发布 CFETS 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指数、CFETS 共同分类目录高等级绿色债券指数、CFETS 共同分类目录投资级主题绿色债券指数。指数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基点为100。指数样本为 CGT 贴标绿色债券,涵盖绿色金融债、绿色企业债等。

2024 年 12 月, 摩 根 资 管(J.P. Morgan Asset Management,即“摩根基金管理 ( 中国 )有限公司”)发行中国境内首只 CGT 主题绿色债券基金,该基金以 CFETS 共同分类目录投资级主题绿色债券指数为业绩基准。同月,路博迈基金(Neuberger Berman,即“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成立中国境内首只应对气候变化的高等级债券指数基金——CFETS 0-5 年期气候变化高等级债券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该基金融合了全球应对气候风险的评价方法、CGT、中国本土政策制度以及发行人长期气候战略等关键因素。

四、CGT 二期取得的重要成果

随着 CGT 取得初步成功,新加坡于 2023 年加入 CGT 二期工作,中欧新携手开展 CGT 扩容工作,启动《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MCGT)的编制工作。

2024 年 11 月,IPSF 分类目录工作组发布了两份新的成果文件:一是扩容后的《中欧共同分类目 录》(2024 年 版), 二 是 MCGT。11 月 14日,IPSF 可持续金融共同目录工作组共同主席马骏在 29 届联合国气候大会期间的发布会上介绍了MCGT 的背景、内容和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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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IPSF可持续金融共同目录工作组共同主席马骏在29届联合国气候大会期间介绍MCGT


扩容后的《中欧共同分类目录》沿用了 CGT一期方法论,新增覆盖了减缓气候变化之外的四个重要绿色发展目标和三个重要的经济活动国际标准行业分类体系(ISIC)行业门类,即信息通信(J 码)、专业科学和技术服务(M 码)以及环境保护与修复(N 码)。扩容后的《中欧共同分类目录》共包含96 项可持续经济活动,其中减缓气候变化 76 项、循环经济 9 项、可持续利用水资源和海洋资源 6 项、污染防治 3 项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 2 项。新增的大部分活动采纳了欧盟标准,对绿色活动的界定和描述更清晰,从而达到反“洗绿”、提高绿色资本市场透明度的目的。此外,新增的三个行业门类充分体现了现代信息科技(如物联网、区块链、5G 通信、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与商业化应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2024 年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直面更广泛的绿色发展挑战,为全球跨境绿色资本市场合作发展与创新开辟了新领域,赢得了 IPSF 成员和观察员机构的赞誉。

2023 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布《新加坡—亚洲可持续金融分类法》(以下简称《新加坡分类法》),并正式派员参加 CGT 工作。目前,《新加坡分类法》主要服务于减缓气候变化目标,并与 CGT 框架保持高度一致。为便于将新加坡和其他更多的 IPSF成员标准纳入 CGT,中欧新工作组在《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基础上升级了方法论。同时,专家组调整了分析情景,同意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司法管辖区目录包含相同活动并且接受同等严格 / 细致的技术标准要求(情景一、情景二和情景三),或者活动描述相似但各自的技术标准难以比较严格程度(情景四)时,均可纳入 MCGT。为解决“洗绿”和信息披露不完善的问题,MCGT 针对每一项活动列明了名称、描述、分析情景、技术指标和原始目录活动来源。

MCGT 共包含 110 项减缓气候变化活动,与《中欧共同分类目录》中的减缓气候变化活动相比,增加了中新共有活动(如经绿色标准认证的有机种植、低碳养殖活动)、新欧共有活动(如高排放行业的转型活动、零碳水运等)。另外,MCGT 对少数中欧共有的活动进行了调整,对一些活动做了更为细致的拆分(如有机化工材料制造),对于新加坡标准较中欧标准更严格的活动,改用新加坡标准。涉及高排放行业的若干转型活动时,MCGT 大多采纳欧盟或者新加坡标准,体现了这两个经济体在监管协同、绿色金融成效评估和精细化管理方面的良好实践。MCGT 适用于更广泛的金融产品(包括贷款、债券、股权、基金和衍生品等),建立了多经济体参与 CGT 扩容的方法论,提升了包容性和可用性,是提高各经济体分类目录可比性和互操作性的重要里程碑。

MCGT 同样在境内外金融市场上得到应用。例如,2025 年 6 月 20 日,华侨银行中国与蜀道租赁签署首笔附带超额配售选择权的绿色银团贷款,最终成团金额预计超过 7 亿元人民币,也是境内首笔符合 MCGT 的银团贷款。同年 8 月,工行新加坡分行发行 35 亿元人民币和 3.5 亿新元绿色债券并符合 MCGT。9 月,华侨银行集团与中国广核集团老挝公司签署了符合 MCGT 的绿色贷款协议并完成放款,用于支持中广核在老挝的清洁能源基地互联互通项目。

五、CGT 下一步工作方向

CGT 是由中国和欧盟牵头发起的绿色金融国际标准合作的一个创举,其发展愿景是成为全球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的基准。我们预计,工作组将在如下领域继续推进工作:

第一,邀请更多成员参与 MCGT 工作,争取将下一版 MCGT 的参与成员从中国、欧盟、新加坡扩展到更多的国家和地区。目前来看,有潜力参与下一版 MCGT 编制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地区、巴西、南非等。一旦更多 G20 成员、国际金融中心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参与进来,MCGT 在全球可持续金融市场中的影响力将会进一步增强。

第二,进一步扩大 MCGT 覆盖的经济活动范围。初版 MCGT 覆盖的 110 项活动都属于减缓气候变化领域,未来版本应该仿照《中欧共同分类目录》覆盖气候适应、环境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等目标下的经济活动,并关注一些新兴绿色投资专题(如绿色数据中心、生态旅游、可持续矿产、可持续纺织、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等)。

第三,联合更多国家和地区共同扩大 MCGT应用范围。中国市场主体在应用 CGT 对绿色资产进行贴标方面取得了许多实践进展,未来将使用MCGT 对绿色资产进行贴标。近期,更多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主体也开始对 MCGT 的贴标功能产生兴趣。未来中国、欧盟、新加坡的市场主体应加强协作、推动创新,并发挥物联网、区块链、智能合约、卫星遥感等数字技术对绿色金融产品创新、认证、审计、发行和交易的赋能作用,扩大 MCGT 贴标资产的规模。如果能使用 MCGT 贴标更多的全球绿色资产(如超过 2000 只的绿色债券和绿色票据),将有助于避免在多个分类体系中重复认证,并可在此基础上设计更多的金融产品,实现更有吸引力的定价。

第四,持续推动 CGT/MCGT 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多种应用。一是继续对中国银行间市场存量绿色债券进行贴标,并从《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2022 年版逐步过渡到 2024 年版和 MCGT;二是扩大贴标工作范围,对交易所的绿色债券按 CGT贴标,使得 CGT 的应用范围覆盖整个公开债券市场;三是对 CGT 贴标债券进行跟踪分析,研究 CGT 在降低跨境资金流动成本、引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四是推动 CGT 产品创新和贴标绿色债券境外发行,并探索各类激励措施;五是推动监管部门完善金融机构绿色认证体系,推进对CGT 资产的认证工作,把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纳入金融机构绿色认证范围,促进对绿色基金及其他绿色资产的投资。




作者:  

王博璐  IPSF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工作组中方专家组组长

张静依  北大国发院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中级研究专员、绿金委CGT贴标专家组成员


本文原载于北大国发院《气候政策与绿色金融》季刊第十二期。


本文版权为作者、北大国发院以及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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